【在國外經商辦理什麼護照】外國公民在哈經商須知 |我需要申請中國簽證嗎 |控股護照申辦 |

0 minutes, 1 second Read

持有本國護照以外護照,稱為「第二國護照」(2nd Passport)。但如果要讓第二國護照運用,入籍國選擇其個人海外收入為免税並且允許雙重國籍國家。利用第二國護照成立境外公司,來事國際貿易及海外投資,作為規避風險及節税工具,所以國際人士稱呼有此功能護照「控股護照」(HOLDING PASSPORT)。

三、控股護照適用於個人規劃
• 遺贈税節税 
• 確保境外所得免税 
• 持有海外資產 
• 保護資產 
• 學規劃
• 國外經商觀光 
• 護照轉換 
• 申辦移民急需護照者
 

四、控股護照於企業規劃
配合境外公司做規劃,可達到效果﹕
• 事國際貿易 
• 控股公司 
• 財務調度 
• 持有智慧財產權 
• 國際控股與股票上市
 
 

五、準備文件(幾內亞比索例)
• 護照影本
• 户籍謄本
• 良民證
• 照片:(彩色白底)2吋4張。
• 醫院體檢表
(檢驗愛滋病及梅毒)
 
 
 

   憲法第4章第12條規定,哈外國人和無國籍人,如果憲法、法律和國際條約沒有做出規定,哈薩克斯坦公民一樣,享受相應權利和,同時履行相應義務。

   哈法律規定,外國公民、法人和無國籍人哈公民、法人商務範疇內享受同等權利,承擔同等義務。國家保障每個人(無論其國籍)事法律允許活動時應享有權利。

   國家保證商務活動,併其提供相應保護和支持。哈事商務活動外國公民和法人擁有相應法律地位。

   自然人:護照複印件或其它能夠證明外國自然人身份文件,文件譯成哈語或俄語,並公證機關公證;

   法人:商務登記認證文本或其它外國法律能夠證明法人代表構成法人資格認證文件,文件譯成哈語或俄語,並公證機關公證(《法人、分支機構和代表處國家註冊法》第6條)。

   法人國家註冊包括以下內容:檢查公司文件是否符合哈法律;發放帶有註冊號的國家註冊證書;列入國家法人統一索引(《法人、分支機構和代表處國家註冊法》第1條)。哈《税典》第522條規定,法人、分支機構和代表處司法機構完成國家註冊後10個工作日之內到税務機構進行國家註冊並取得納税人註冊號。

   2、沒有構成法人並事商務活動公民,其國家註冊簡。他們作為個體商户其住家所在地金融部税務機構申報註冊。外國公民有權作為個體商户進行商活動。作為個體商户申報註冊税務機構提供以下文件(2002年2月22日哈國家收入第279號文件頒佈《哈薩克斯坦國家註冊和納税人註冊登記法》第5條第7點):003.00型申請書;身份證明文件複印件;居留哈薩克斯坦期限文件複印件、哈住址證明文件複印件。

   外國公民作為納税人有權進行商活動,但遵守以下納税規定:

   1、一次納税形式。此規定適用於市場上帶有經營性質個體商户,使用僱傭勞動力,每年營業時間超過90天。哈《税典》第373條規定,此類個體商户可免於國家註冊;如果年經營時間超過90天,申報註冊。

   2、簡化納税形式。此規定適用於符合以下條件個體商户:一個納税週期內,包括業主內工作人員超過15人,盈利超過4500000堅戈。此類個體商户每季度報税一次。

   3、納税形式。此規定核算收入和支出,提交季度報表,並每年3月31日前提交上一年個人所得税報表。

   4、許可證形式。此規定適用於沒有僱傭其他人,年收入超過二百萬堅戈個體商户。許可證有效期1個月到1年。作為納税人事需要具備許可行業時,出示執照。

   《税典》是規定哈薩克斯坦納税事宜基本法規。徵税哈具有普遍性和制性,嚴禁個人享有税收優待(《税典》第11條)。

  哈《税典》第11條規定了納税人權利,即:

  1、有權税務機關瞭解有關現行税收和其它責任費用信息,及税收法規變化情況;

  2、有權自行、通過自己代表,或藉助於税務顧問行使税務相關權益;

  納税人基本責任及時而全部地履行納税義務、滿足税務部門消除違反税法現象提出法律要求、不得妨礙税務部門履行公務。除此之外,納税人有責任規定準許税務部門工作人員對作徵税對象或徵税有關財產進行調查,提供符合下列條件並消費者相關税務報表和現金運作單據:通過商業運作或以現金、銀行支付卡、自動收款機出具現金收據和直接消費者開具收款單據形式消費者提供服務(《税典》第12條)。

  哈《税典》第24條規定了納税人義務,即:

   負責檢查監督全權國家機關每年可以進行一次檢查。如果檢查對象涉及刑事案件,此種檢查範圍內。於哈薩克斯坦共和國退休金保障法規定工資、退休金、補貼發放及責任費用繳納遵守情況,每年可以適時地做檢查(個體商務活動法第29條)。哈薩克斯坦共和國政府2003年6月17日第572號令,國家機構小型公司、企業經營活動可進行以下種類檢查:

   1、例行檢查。檢查主管部門提前做出計劃,法律規定檢查日期進行檢查;

延伸閱讀…

控股護照申辦

我需要申請中國簽證嗎

   3、計劃外檢查。如社會經濟情況,需要迅速消除威脅社會秩序、人民和國家安全因素,或需要對投訴、呼籲和請求做出迅速反應,可進行此種檢查。

   4、相關性檢查。如檢查機構檢查過程中獲得事人相關補充材料時,可對相關第三人進行此種檢查。

   應其它公司正式投訴和申請(匿名除外)可以進行檢查。商務主體經營活動實施檢查之前,檢查部門應向哈薩克斯坦共和國總檢察院下屬法律統計和核算委員會提出申請,登記備案(哈總檢察長2004年3月1日第12號令)。委派檢查企業經營活動登記證應包括下列內容:

   4、檢查項目名稱,所在地,税號;

   檢查過程中,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有義務事人解釋檢查原因,並其國家機關檢查登記簿上檢查人員職務、姓名、檢查目的和結果做確切記錄(國家支持企業法第16條)。

   如果拒絕檢查或者阻撓公職人員檢查,視作違法行為並予以記錄。該記錄檢查機關公職人員和檢查人全權代表簽字。檢查人全權代表拒絕原因做出書面説後有權拒記錄上簽字。拒絕接受檢查證不是拒絕檢查理由。

   檢查機關應檢查結果出具雙方證明書,其中包含結論、必要措施和截止日期。企業主有權證明書上註哪些條目不予。

   國家檢查監督機關有權禁止或事企業經營活動,但訴諸法院,走司法程序。如果沒有法院決定,於企業經營活動禁止或不得超過3天。此種情況下,法院做出決定,禁止或法律效力即告結束(國家支持企業法第16條)。

   法律於非法阻撓國家檢查監督部門工作人員、地方行政機構人員於個體商户和法人進行檢查行為應負責任做出了明文規定。於阻撓依法檢查行為確定違反行政法規(行政違反法典第355、356條);外國公民、外國法人和無國籍人哈如果違法行政法規,承擔行政責任,外國公民和無國籍人會違反行政法規被法院判處驅逐出境(行政違反法典第56條);外國公民哈如犯有刑事案件,承擔刑事責任。

延伸閱讀…

外國公民在哈經商須知

外交部推出改進國外護照服務工作系列措施

   因此,經濟警察機關主要任務保障國家經濟安全、法律公正和企業活動主體、社會及國家利益,預防、查處、制止、揭露和偵察逃税犯罪、其它犯罪行為和經濟財政領域違法行為。

   保障任務完成,經濟警察機關有權採取一切而偵察手段,已有訴訟材料和犯罪事實,有權獲得文件、資料、統計材料和其他情況,還可以要求單位領導和其他負責人、自然人出具書面材料,留下副本,做出説,拘傳拒絕到場者。此外,哈薩克斯坦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和違反行政法規規定,經濟警察機關人員有權沒收或查抄文件、貨物,物品或其它財產,記錄違法行為,審查行政違法案件,實施行政拘留,有權採取其它哈薩克斯坦共和國違反行政法規規定措施,犯罪和其它違法行為做出決定自然人和法人執行。

   禁止運入和運出哈薩克斯坦商品,如用作生產及經營目的,遵守哈政府制定規章前提下,自然人運送通關,可享受哈海關法所規定優惠政策。不能享受優惠政策商品哈政府規定重量和價值範圍內自然人可簡化程序通關(海關法典第264條)。

  7、 收藏品,動植物標本或由其製成產品;

  14、並非於生產和經營商品,但其數量和價值超過哈政府所規定標準;

  過境商品優惠政策允許免交關税。優惠政策中所列商品申報由過關自然人完成,書面報關情況外,可以選擇向海關口頭或書面申報商品。託運商品入境時向海關出示旅客海關申報單才能享受優惠政策。優惠政策中所列商品海關要進行抽查。海關有權要求運輸商品人員出示能證明該商品符合優惠政策條件證明。

  為深入貫徹“人本”、“外交民”理念,積極打造海外“民生工程”,中國公民海外旅行、生活、發展提供優質證件,外交部決定推出改進國外護照服務工作系列便民措施。

  自2013年10月1日起(申請日期準),國內收費標準調整中國駐外使領館護照國際旅行證件收費標準。其中普通護照收費原來每本440840元人民幣降至每本200元。減免各類成本政府承擔。

  《護照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可受理規護照申請(如原護照系受理館簽發或有效期內普通護照),各駐外使領館自受理申請之日起,於15個工作日內完成護照簽發。各駐外使領館應辦證知中公示上述發照時限。常規申請以外情形,駐外使領館申請人説。

  原有規定並參照國際慣例,對加入外國國籍原中國公民首次申請來華簽證,為避免出現事實上雙重國籍,駐外使領館需申請人原持中國護照剪角註銷。為提高此類護照保存紀念價值,加強人性化服務,現規定各駐外使領館採用不破壞護照外觀方式進行註銷。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實施細則》規定,華僑短期回國,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或者其他入境出境證件入境,無需辦理簽證或其他入境出境手續。

  如華僑持有中國護照,我駐外使、領館或外交部授權駐外機關申請辦理回國入境證件。申請時,須提交本人定居國外和能證明其具有中國國籍身份證明,我駐外使、領館視情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華僑持以上兩種證件短期回國後出境返回僑居國時,這兩種證件出境,接受邊防檢查。

Similar Pos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