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申請移民簽證時,於無法證明自己有足夠回國約束力,沒有移民傾向而遭到拒絕。我們本文中大家解讀,美國使領館拒絕那麼多非移民簽證申請,有哪些非移民簽證允許申請人有雙重意向(Dual Intent)。
非移民簽證,顧名思義,是簽發需要短期赴美旅遊、探親、醫、交流訪問、學習、工作外籍人士簽證,要求申請人沒有美國居留意圖,換言之,申請人要證明自己有回國約束力(家庭、工作),沒有移民美國傾向(Immigrant Intent),美國使領館會設所有非移民簽證申請人有移民傾向。眾多非移民簽證申請拒是因為申請人無法提出充分材料證明自己暫訪美後有回國居住意願。
H-1B和L-1簽證是有移民法明確規定允許申請人有雙重意向非移民簽證,使領館會因為這些移民簽證申請人有“雙重意向”而拒絕其申請;移民局會於這些移民簽證持有人有“雙重意向”而拒絕其入境、延期或改變身份申請。
儘管允許O-1申請人有“雙重意向”並像H-1B和L-1一樣寫入法條,但是法律並要求O-1申請人不得放棄國外居所。勞工局不會因O-1簽證持有人有“雙重意向”而拒絕其勞工證(PERM)申請,移民局會因此而拒絕其入境、延期或改變身份申請。儘管如此,O-1持有人保持暫訪美的意圖,並合法身份前主動離境,合法申請移民美國。
有些非移民簽證允許有移民傾向,比如H-1B、L、O、P簽證。有些允許有移民傾向,比如F和J。職是故,處於H-1B、L、O、P身份人提出移民申請,並影響其合法非移民身份。那麼,F和J身份人提出移民申請,會不會影響其身份呢?如果有影響,會有哪些影響呢?本文相關法律條文以及移民局説法和做法來回答這個問題。
美國移民法明確規定,H-1B、L、O、P簽證不受移民申請影響。換言之,即使H-1B、L、O、P簽證申請人提出移民申請,領事館不能因為有移民傾向而拒絕他們簽證申請。處於H-1B、L、O、P身份人,提出移民申請後,不論移民申請是否批准或拒絕,還是等待審理,可以維持其合法H-1B、L、O、P身份,而且身份前可以繼續延期。另外,處於其他非移民身份人,其他條件符合情況下,即使提出了移民申請,不論移民申請是否批准或拒絕,還是等待審理,可以將身份轉換成H-1B、L、O、P。
移民局其規章中曾H-1B和L-1簽證稱為雙重意向(“dual intent”)簽證。所謂“雙重意向”無非是指“非移民意向”和“移民意向”。儘管移民局沒有明確O和P歸入“雙重意向”簽證,但移民法O和P不受移民申請影響有明文規定,其法律效力並移民局疏漏而有所減損。
H-1B、L、O、P,移民法明確規定F和J簽證不得有移民傾向。美國領事館可以簽證申請人有移民傾向而拒絕其F或J簽證申請。此,無論領事館、移民局,還是移民律師,沒有爭議。不過,是F或J,如果這兩種簽證持有人進入美國,地維持自己F或J身份,並提出了移民申請,他們是否能繼續維持自己F或J身份呢?換一個角度問,如果F和J身份人提出移民申請,是否自己F或J身份終止了呢?這個問題不但移民法中找不到答案,而且移民局此沒有前後説法。不過,我們可以移民上訴委員會(Board of Immigration Appeals,簡稱BIA)判例中找到關鍵線索。
移民申請非移民身份影響問題由來,可以追溯到BIA1975判決一個案例。本上訴案事實如下:一位外國學生美國提出移民申請,移民局認定其因移民傾向而自動終止了他學生身份。移民局決定,這位外國學生其移民申請拒後,無法保持合法學生身份,離境。
BIA判決中回顧了移民法這一問題上演進。1952年頒佈移民法明確規定,移民申請人提出移民申請,其移民身份終止。但是,1958年國會修訂移民法時,專門刪這一條文。所以,現在移民法中並沒有條文規定,提出移民申請終止申請人非移民身份。由此,BIA斷定,國會時有意允許移民身份申請人,包括學生身份申請人,提出移民申請後保持其移民身份。此,BIA推翻了移民局決定,判定外國學生在提出移民申請後可以繼續維持學生身份。移民法,BIA判決移民局具有約束力。
911後,移民局加強外國學生學者身份監管,起用了SEVP系統。移民局有關文件建議,外國學生和學者遞交I-485後繼續遵守F-1或J-1相關法律規定,以便I-485拒後能維持合法非移民身份。而且,移民局指示美國各學校,即使外國學生和學者提出I-485申請拒,不能以此SEVP系統終止其學生和學者F或J身份。同時,移民局明確指示,如果外國學生或學者I-485申請批准,相關學校SEVP系統終止其F或J身份。
儘管移民局實際操作中大多能夠遵守BIA判決,並處理SEVP系統時默認了外國學生和學者提出移民申請後可以維持合法F和J身份,移民局這一問題有着前後不一致説法。
比如,2008年2月,移民局官員一次與“美國移民律師協會”(AILA)對談中稱,H-1B和L身份之外,申請人遞交了I-485申請,其移民身份終止。這一説法令筆者瞠目,移民律師界引起波動。這種説法不但違背移民法中關於O和P簽證不受移民申請影響條文,無視BIA有關遞交移民申請後可維持學生身份判例,而且移民局有關SEVP系統運作各學校所作指示相左。
什麼你不能一個陌生女人説「我們來生個小孩吧」,但可以會、求婚、結婚然後生個小孩?這答案不是嗎?美國允許你心思時間跨度裏發生變化,但這段時間是你一個考驗。
更具體來説,F-1、H-1B 和綠卡是你和美國社會三種形態交互,它們各自申請表格地反應了各自特徵,它們界限劃分一壘、二壘、三壘要。
F-1 是學生簽證,申請時你要有求學項目(program),這是 I-20 你定義。這個項目是有始,雖然結束時間可以改變。這個項目可以包括批准的工作機會,例如 CPT、OPT,但不能此之外搶美國人飯碗。
項目結束後你離開美國吧,這第一次會完你們各自回家一樣。如果方説,「你送我回家吧」,「你進來我家坐一下吧」,這意味着你做了點什麼,但這不是保證會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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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B 屬於臨時工簽證,因為英文明明白白它歸類到「temporary worker visas」下面:
申請 H-1B 基礎是:僱主需要專才,但美國沒辦法僱傭到需專才,所以臨時僱傭一個外國人,來能僱傭到美國人了再説。這 H-1B 有 6 年限制原因,因為你是臨時,儘管這個臨時可以有 3 年 3 年長度。
H-1B 所需要 LCA 僱主美國勞動部宣誓,美國招不到需要專才,僱傭外國專才並不會影響到美國專才工作。有了這份誓言,才能外國申請 H-1B。,這只是份誓言而已,勞動部不去審核。
一提到美國簽證和移民法,很一點瞭解什麼是移民傾向。移民傾向是美國政府認為您有意圖移民到美國,例如居住這裏,幾即便您只是申請短期類似 B2 美國旅遊簽證 或 F1學生簽證 這樣非移民簽證。如果您想要拿到錢正,那麼需要美國政府證明您沒有移民傾向。
無論您申請是哪種移民簽證, 美國政府會理解成您有移民意圖。這稱為移民意圖推定。
因此您去向美國移民局證明,您和祖國有着,沒有移民傾向會居住這裏。能出示這樣證明您才能拿到美國簽證。
申請簽證過程中, 以及入境美國時,您有很多機會來證明自己沒有移民傾向。我們會在下文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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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160是線上美國簽證申請表格。DS-160申請上,您會問很多問題確認您是否有移民傾向。
例如您會問到 “Has anyone ever filed an immigrant petition on your behalf with United States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ervices?” (“您有沒有提交過移民申請?”)基本上這問您,有沒有您家人或僱主幫您提交過美國綠卡申請。選擇“是”不能意味着您當前有移民傾向,但能證明您有移民傾向。
DS-160表格會問您是否有包括配偶內家庭成員住美國。這個問題是考慮到如果您有家人住美國,您移民傾向可能一些、
因此回答DS-160表格上面所有問題關鍵。透露有人過去你申請過卡,或者您姐妹住美國,並意味着您會獲得簽證,這只是意味着您需要領事面談時進一步聊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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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籤時, 您會見到簽證官。他們工作來評判您是否能夠獲得您非移民簽證,並且此簽證來完成應該完成美計劃。如果簽證官有原因認為您會濫用簽證(例如居住美國),那麼他們可能會您拒籤。
幫助您來證明您沒有移民意圖,領事會問您關於您祖國一些問題來判斷您什麼時候會回到母國。例如,他們可能會問您是否有親家庭成員,或國內有房產,或您母國有工作,這些是您一個合理足夠原因回國。但如果您沒有房產,沒有家人,國內沒有工作,那麼證明簽證官您沒有移民意圖了。
不論什麼情況,請美國簽證面籤時如回答所有問題。
獲得美國簽證只是了您前往美國許可,而非確保您可以入境。能入境美國要機場,海港和陸地邊境美國海關和邊境保護局(CBP)來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