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我們接到一位客户諮詢,他準備上飛機去美國時,機場工作人員發現他移民簽證上面出生年月日有誤,後導致自己無法如期出行。
接到諮詢後,我們馬上幫客户聯繫領事館,説情況。後來領館要求護照寄回去,後給客人印發了簽證。雖然只是一個數字印刷錯誤,但是後拿到印發簽證前後花了一個多月時間,後這位先生簽證過期之前入境了美國。
所以説,移民面籤後,並不是萬事大吉。今天美成達顧問此幫大家總結一下,親屬移民面籤拿到簽證後,還需要做什麼?還需要留意哪些事情?
親屬移民面籤後,我們會幫客户去取回護照原件。經常有客户問我們,是不是有一份密封移民包裹。這時,我們會客户解釋,現在親屬移民簽證,基本上是電子化申請,像以往有密封牛皮紙包裹。
現在護照是透明袋裝,透明袋可以打開,裏面護照,有3張通知指引信。有些面談時收取原件會包裹一起退回。這類型包裹是可以打開。
拿到自己護照原件後,第一時間是要檢查自己移民簽證上面信息是否無誤。信息包括姓名拼音、性別、婚姻狀態、出生日期、簽證類別、檔案號和外國人註冊號。
領館工作人員會有工作失誤時候。我們見過很多其他類型錯誤,像上述這位客人出生年月日印錯,時有發生。
如果遇到這種情況,需要第一時間聯繫廣州領事館,要求他們印發簽證。進行印發往往需要時間才能完成。
如果發現不及時,印發過程中簽證有效期很,那麼申請人可能需要進行體檢,並提交其他文件,領館才能繼續簽發簽證。這種端的情況下領館會電話通知申請人作選擇。
小助同學Q&A回覆:以下對話是來自一位準備收領事館指引包裹K1簽證申請人,但是因為沒有填寫郵寄地址,導致收到包裹,有辦法啓動接下來面談。諮詢小助後,決定選擇接下來面談階段委託我們處理,現在這位申請人順利拿到領事館郵寄包裹,相關資料遞交到領事館審核後,現順利通過面談。
瞭解K1簽證申請朋友知道,移民局階段遞交I-129F表格上,有一個問題是要求“受益人語言填寫名字和地址”。中國受益人,這裏要填寫自己名字和地址,其中主要目的之一,後領事館包裹寄中國受益人。
有時候,領事館接受到NVC發出的K1包裹後,為中國受益人確定郵寄地址,會通過發郵件、或者直接打電話中國受益人本人去確認。而諮詢我們小助這位K1申請者,領事館是通過發郵件方式確認地址。
二.什麼回覆了領事館我郵寄地址,收到包裹?
小助和這位申請者對話中可以看到,主要原因是因為領事館確認包裹郵寄地址時候,填寫格式錯誤,導致領事館寄出包裹。相信大家知道,美國駐中國使領館發出的包裹,是通過EMS到付寄出,而填寫收件地址是需要要求填寫,才能順利寄出。
很多美國申請人、或者美國律師領事館階段熟悉話,很會出現收不到包裹、或者面談後收不到護照簽證情況。
三.如何解決,順利收到指引包裹?
因為熟悉K1簽證領事館階段流程,導致耽誤了多時間。這位K1簽證申請人及時止損,選擇找專業機構幫她處理,而我們小助解答下,選擇了我們。
我們僑梁文案老師她整個移民申請案件做了梳理,聯繫領事館瞭解目前包裹情況,然後提供了郵寄地址。一個星期內收到了包裹,並且完成了材料遞交和審核,現上週四順利通過K1簽證面談。
A女士,1947年福建出生,有一子一女,丈夫去世10多年。她一對子女美國,因此能孩子團聚是A女士心願。
這一天,A女士滿心喜歡去廣州領事館面談,但是面談結果是要她回家等候消息。直到等了9個月後收到領事館通知,需要第二次面談,面談後,領事了她一張印有Section 212 (a)(6)E和申請豁免程序説通知她。這下她們一家陷入了境地,因為他們知道Section 212 (a)(6)E是什麼意思,知道這意味着他們不能團聚了。
後來,A女士女兒找到李家祥律師,李律師詳她解釋了領事是懷疑她媽媽協助他人偷渡美國所以要申請豁免,李律師提醒,她們回想起10多年前,A女士有申請去美國探望女兒,當時領事問A女士女兒是怎樣去美國?A女士回答是同學一起去。領事問有沒有錢女兒?A女士回答有,了十萬,結果領事沒有批准她探親簽證。後來A女士申請了2次探親簽證,獲批准,於是她打消了去探親念頭。直到她兒子入籍美國了,她申請移民簽證。
瞭解了客人情況,李律師告訴她如果想申請WAIVER,要申請探親簽證及她女兒去美國情況如實反映,可以再有任何欺瞞。李律師協助下,A女士移民局遞交I-601申請,1個多月後移民局批准了A女士WAIVER申請,豁免了她212(a)(6)(E)。大半個月後,A女士收到領事館發出的回館通知,告她簽證獲批准,寄回護照及體檢和無犯罪公證會印發簽證。
A女士一家非常感激李律師幫助,如果不是李律師,他們着如何去解釋212(a)(6)(E),可能這麼地不到3個月時間內完成了WAIVER申請及簽發簽證過程。
曾企圖非法進入美國Y女士豁免,終於可以丈夫團聚
Y女士,福建人,2002年9月美國公民登記結婚,因為懂申請程序,前面2次申請沒有音訊,直到2010年第三次申請,獲移民局批准,8年申請時間於夫妻來説真是太漫長了,所幸他們這段婚姻。
2011年3月,Y女士興高采烈地去領事館問話,婚姻關係性是順利通過了,可是領事她一張紙要她申請豁免。Y女士先生得知後,馬上回中國,去領事館瞭解情況,是毫無頭緒。後經朋友介紹,Y女士知道了李家祥律師。李律師要Y女士自己做過可能違反美國移民法事情要如實講出來,Y女士告訴李律師,她2002年經人安排參加一個旅行團去美國,但是韓國準備轉機去日本時,抓了,做了筆錄和打了手模,十多天,送回中國了。知道她情況後,李律師開始着手幫助她申請WAIVER了。因為前期文件準備得充分,1月份遞交了WAIVER申請,3月份,移民局發出通知,審核,Y女士是沒有違反了212(a)(6)(C),檔案轉回簽證部繼續簽證手續。4月份,Y女士收到領事館發出的回館通知,告她簽證獲批准,寄回護照及體檢和無犯罪公證會印發簽證。,這分離了10年夫妻,終於等到團聚一刻了。
離婚復婚導致簽證拒,李律師幫助下取得簽證
L先生,台山人,與家人一起廣州領事館面談,是F4簽證,是他公民妹妹申請他全家。面談後,領事告訴他們需要進一步處理,讓他們回家消息。後來,他收到領事館通知,只是勾了212(a)(6)(c)(i),但並沒有明確告訴他下一步該怎樣做。
L先生李律師溝通後,知道他1999年前妻感情破裂而離婚,後,經朋友介紹認識了一位美國公民,並2000年她登記結婚。分隔兩地,他們2006年離婚,後,孩子撮合後,L先生與原配2007年12月復婚。所以此次F4申請,他們是一家4口去領事館問話。李律師L先生解釋,領事應該是懷疑他假結婚,得知他父母及所有兄弟姐妹美國,所以認為他符合申請WAIVER條件,於是領事館聯繫解釋L先生情況,領事館L先生寄出申請WAIVER表格及指引。
李律師指引下,客人後取得WAIVER及簽證,與父母親人美國開始生活!
夫婦分隔異地拾年,李律師助其一家團聚
Y小姐通過朋友介紹認識了C先生。通過電話聯繫,兩人感情發展得,彼此認定了方是自己終身伴侶。因此,2002年C先生回中國Y小姐見面,並登記結婚。婚後,C先生一回到美國,Y小姐辦理了CR1申請。但申請了兩次石沉大海,C先生Y小姐遞交了第三次申請,皇天不負有心人,結婚9年後,Y小姐終於安排到領事館問話。面談後,Y小姐告知簽證獲批,要申請豁免。得知此消息後,C先生Y小姐震驚,發生了什麼事。
後來,經好友介紹,Y小姐得知李律師擅於辦理美國移民簽證,於是她來到了李律師事務諮詢。李律師Y小姐詳細瞭解情況後,終於知道是因為Y小姐2002年初,錯信中介指引,企圖身份韓國轉機進入美國,韓國機場登機時逮捕及遣返回中國。雖然是多年前發生,但美國移民局保留了檔案。此案進行,李律師多次進入移民局,官員探討此案。充分準備下,李律師整理文件,列出有關案例,Y小姐遞交豁免申請。不出兩個月,移民局批准了Y小姐豁免申請。後,順利,Y小姐簽證獲得批准了。
Y小姐收到簽證後,心情!她説,“要不是李律師,知道還要丈夫分隔多少年。衷心感謝李律師幫忙,多虧李律師專業指導,讓她可以免除相思,與丈夫團聚!”。其實,每次看到客人獲得簽證,可以一家團圓,李律師是開心,因為可以幫助別人,是一件開心事。
兩次豁免申請,終圓團聚夢
記得,那時候T小姐抱着幾個月兒子來到李律師事務,疊豁免申請材料交給李律師。是一個多年前,因誤信中介,了資料和填寫表格時,婚姻狀況(未婚填了已婚)資料,申請商務簽證,領事館拒籤及記錄犯了假造文件212(a)(6)C1條例,結果導致現在夫妻團聚移民簽證拒,是她遞交了豁免申請後,文件準備充分所以拒,她要求上訴,但因為此期間T小姐懷孕生子,而錯過了上訴時間。
李律師多次廣州移民局瞭解情況,後確定此檔案退回美國移民總局了,移民局官員建議李律師T小姐申請I-130,這樣時間可能會加快。後,李律師T小姐遞交了I-130申請,T小姐到廣州領事館面談,毫無,T小姐收到一張印有Section 212 (a)(6)C1豁免申請單。李律師努力,3個月後,移民局批准了T小姐豁免申請。領事館通知T小姐護照寄回領事館印發簽證。但後來T小姐沒有收到簽證,而是收到一張要求回領事館問話通知。領事告訴T小姐,上次豁免批准的只是T小姐婚姻造假,現在他們發現T小姐商務簽證時,有其它材料(如工作證明、學歷)是,要求T小姐申請一次豁免。這於T小姐來説,打擊啊,結婚5年,辦這個豁免浪費了他們那麼多時間精力,T小姐想到了放棄。李律師安慰T小姐,移民局及美國國務院聯繫,李律師多番申訴,美國國務院於認同李律師的説法,T小姐遞交豁免申請,領事館通知T小姐護照寄回領事館。這次,T小姐終於順利取得了盼望已久美國簽證。
見到T小姐,她説多話不能表達她李律師感激,這份恩情,他們夫婦會記於心。
剛回到事務,電話響起了,電話那頭傳來是一個熟悉聲音,是M小姐。
聽到M小姐電話,讓我們想起了4年多前助其申請K1(WAIVER豁免申請)案件。2008年7月,申請K1簽證M小姐到廣州領事館面談,地,面談通過了。一個多月後,M小姐終於盼來了領事館寄來快件,但裏面只有一張印有212(a)(6)(C)(i)拒籤。M小姐感到,212(a)(6)(C)(i)是什麼呢?我該怎麼辦?
經朋友介紹,M小姐來到李家祥律師事務諮詢。李律師看完M小姐帶來文件後,瞭解到M小姐1995年年底公司派美國進行商務考察,因為業務需要,美國進行了延期簽證,後來公司需要,去了加拿大多倫多一段日子,後返回中國。1996年,她美國駐多倫多領事館申請美國商務簽證,面談時,M小姐因誤解了領事提出問題,而作出與提交資料相符回答,因而領事懷疑提供資料獲批簽證。李律師告訴M小姐,因為這個“記錄”導致她這次K1獲批准,但是應該可以申請豁免。李律師告訴M小姐,可以她案件領事溝通、瞭解併她辦理後繼豁免申請。李律師進入領事館主管溝通,開始主管認為M小姐是可以申請豁免,但李律師多次進及提交有關法律觀點後,主管後確定M小姐是符合申請豁免資格,但美國移民局及領事館移民簽證部申請豁免。李律師多次與主管溝通,確定只需移民局申請豁免。隨後,李律師指引M小姐及其未婚夫準備豁免申請文件,5個月後,M小姐順利地獲得了簽證。
本來聽到M小姐來電是件開心事,但意想不到,聽到是M小姐傷心史。
聽完M小姐訴説後,我們建議M小姐帶上第二次申請K1簽證全部文件前來諮詢。李律師看完M小姐帶來文件後,告訴她這種情形下,不要辦K1申請,B先生結婚,然後申請移民簽證(CR1),面談後其申請豁免吧。M小姐相信李律師辦案能力及專業知識,接受了李律師建議,並一次委託李律師辦理結婚移民申請。
隨後,李律師着手M小姐辦理申請CR1簽證事務,2012年6月,M小姐收到了領事館寄來見信,並於7月面談。面談前,李律師M小姐做了輔導和整理資料。雖然面談後M小姐一次要求申請豁免,但於李律師指引M小姐準備豁免申請材料,所以M小姐面談後第3天,李律師整理M小姐申請豁免文件並遞交到移民局,由此大大加快了辦理豁免進程。6個月後,M小姐收到了回館通知。不出1個月時間,M小姐了收到簽證。
M小姐收到簽證後,打電話來告知我們,她説:“我要感謝李律師幫忙,兩次簽證申請是李律師幫忙下才拿到。本來申請K1簽證拒籤時候,我和丈夫受,簽證抱期望了,但諮詢李律師意見,讓我們可能變成了可能。要不是李律師建議我們申請結婚簽證和提前豁免申請材料準備,我可能6個月這麼時間收到了回館通知。衷心感謝李律師!”
三次遞交聯保人資料,李律師助其申請簽證
2012年4月,美國公民L小姐帶着媽媽,懷着心情來到李律師事務諮詢,此時,L小姐爸爸剛去世沒多久,L小姐放心媽媽繼續留在中國,每日思念着亡夫。談話中,我們瞭解到L小姐父母簽證路:
延伸閱讀…
L小姐入藉美國後,讓父母能過上生活,希望能父母美國團聚,解骨肉分離,父母申請了IR5移民簽證,2008年12月,L小姐父母廣州領事館面談,但面談後,領事認為聯保人擔保過多人,所以不夠資格擔保L小姐父母,所以要求找一個聯保人。L小姐朋友介紹,委託了台山中介公司處理父母簽證事務,方承諾可以他們找一個聯保人,但意想不到是,6個多月後,L小姐父母收到領事館通知,要求找一個聯保人。
2010年7月,L小姐另外找了一間中介公司,對方承諾可以他們找一個聯保人,但這次等了8個多月,中介公司補交聯保資料後,L小姐父母收到一張新藍單,要求重找聯保人。此時此刻L小姐及其父母,心情陷入了谷底。
2011年7月,L小姐親戚介紹,找了兩個中介處理父母申請, 1個月後,L小姐父母收到領事館通知要求第二次面談。L小姐父母滿懷期待以為可以到美國女兒團聚,但意想不到是,領事沒有問他們任何問題,直接了他們一張要求申請簽證通知。這時,L小姐覺得申請父母到美國了,因此沒有作任何申訴。禍行,L小姐爸爸因病半年後去世,L小姐媽媽,L小姐放心媽媽中國,於是處理爸爸身後事後,她開始四處找朋友看有什麼人可以幫助到她。後,朋友推薦,找到了李律師。
李律師聽完L小姐講述情況後,認為L小姐及父母收到領事館藍單後應找中介公司幫忙,這樣不但大浪費簽證時間及金錢,而且處理,大大影響了申請簽證結果。如L小姐父母,如果短期內找不到一個聯保人,不應相信中介承諾可以他們找一個聯保人説法,因為中介公司承諾並可靠,他們找聯保人是,結果自己承擔有造假及欺騙領事館風險,並有可能因此無法進入美國。同時,李律師告訴他們,象這種情況,是可以幫助她們。
2012年5月,李律師到領事館移民局多次溝通後,整理申請相關文件,並移民局遞交了L小姐媽媽申請文件。後,李律師多次進入領事館詢問案件進展。2012年8月,迎來了領事館好消息,L小姐媽媽收到了回館通知。補交相關文件及護照後,半個月後,L小姐媽媽於收到了渴望多時簽證。
L小姐感慨地説:“後悔當初有找李律師幫忙,導致拖了這麼時間,不僅白白浪費金錢,拿不到簽證。但後,我們找人,因為李律師專業以及負責,讓我媽媽短短的3個多月時間拿到簽證。萬分感謝李律師幫忙!”
10年前E3申請退檔,令C先生F2B要申請豁免
C先生第一次來到李律師辦公室,他是,無助地拿着領事館發出的印有“因E3(勞工)申請提供了資料,所以犯了212(a)(6)(c)(i),因而要申請Waiver”藍單而不知所措。李律師看到藍單上面類別是F2B(綠卡持有人申請成年未婚子女),知道C先生肯定是多年前申請過E3,叫C先生E3申請情形講出來。
C先生國內事廚師工作多年,C先生姐夫朋友美國經營餐館要聘請廚師, 覺得C先生符合他要求,所以C先生申請E3(勞工)簽證。等了5多年排期,C先生終於等到了領事面談通知。但面談當天,領事認為C先生不符合E3廚師簽證申請資格,要其檔案退回移民局。後通過美國律師領事館查詢,知道領事認為申請E3廚師簽證要懂得烹飪各式各樣中國菜,並且應懂得管理廚房員工和訂購食物供應,而C先生面談時明確回答會烹飪廣東菜,而且沒有廚房管理經驗,所以不符合資格。知道拒籤原因後,C先生深受打擊,加上沒有上訴通知,放棄了E3申請。
1年後,C先生爸爸他申請F2B,希望兒子能到美國一起生活,一家團聚。等了十年時間,C先生終於收到領事館面談通知,面談後,領是要求C先生他爸爸驗DNA,證明血緣關係,後,C先生收到領館通知,於C先生申請E3簽證時提交了材料,因此要求C先生申請豁免。
聽完C先生講述情況後,李律師覺得有點奇怪了,當年E3申請退檔並沒有提及做了資料,領事館答覆,只是認為C先生會烹飪各式中國菜,即認為不夠資格而已,什麼現在F2B申請就説有資料呢?李律師認真審閲了C先生帶來資料,終於DS-230表裏發現了問題,C先生填寫工作經歷1980年是農民。,此處工作經歷之前E3申請簽證中所提供信息不符,領事有可能因此認為C先生E3申請提供了信息。此時C先生如夢初醒,那該怎樣解釋呢?李律師思路解釋C先生,C先生聽了覺得合理,相信李律師實力,於是委託李律師幫忙申請了豁免。
李律師遞交豁免申請材料時充分解釋了C先生情況,後多次進入移民局進查詢案件進展,終於C先生收到了移民局豁免申請批准通知。後收到領事館發出的補體檢通知, 2周後,C先生終於收到了渴望多時簽證包裹。
獲得簽證包裹後,C先生及他家人感謝李律師幫忙,令他們等了10年排期,遇到這樣重重的困難下,可以美國一家團聚。
W先生有一位太太,有一個女兒,一家人國內生活得融融。W先生岳父是美國公民,申請他們一家人F3簽證。等了10年排期,終於收到領事館面談通知了,因為女兒,所以W夫婦商量後決定,W太太先去美國,那邊安頓下來了,W先生和女兒隨後去。W太太定居美國一年後,工作住房安頓好了,W先生和女兒申請到領事館面談,地,領事批准了他們簽證,但取簽證時,卻只有女兒簽證及一張通知,告之W先生簽證需要等待領事館進一步處理。W先生一家人,但是,沒有什麼其它辦法。
這一等一年了,W先生終於收到了領事館通知,要求回領事館第二次面談。面談當天,領事告訴W先生,他們查到W先生1994年冒充美國公民,企圖美國護照進入美國,因此他犯了美國移民法,所以不能獲得簽證,但可以申請豁免。W先生萬萬想不到,10多年前做過錯事,會領事館查到,而且深深地影響了他簽證,影響了他家人團聚機會。
W先生決定找一位專業美國律師處理後續事情。多番尋找,W先生朋友介紹,找到了事美國移民事務30多年,並以專業、專人、專心著稱李家祥律師。
李律師W先生交談中瞭解到整件事來龍去脈,W先生1994年時,因為年少無知,信他人話,使用了別人美國護照打算從香港坐飛機去美國,但香港登機時發現所持是假護照,當場拘留,並判了4個月監禁遣返回國內。回國後,他安心國內工作生活,結婚生子,這件事淡忘了,直至領事説出拒籤原因,他記起來。W先生後悔當年不當行導致現在妻女分隔兩地。李律師告訴W先生,千萬不要抱着僥倖心態這是多年前不當行,領事館查不到而再有任何隱瞞了,現在要地認識到自己錯才有可能爭取到移民局豁免。W先生點頭説會情況如實反映。
李律師接手W先生案件後,多次進入領事館主官溝通,陳述W先生情況,得到一些有用指示後馬上着手W先生準備豁免申請資料,隨後多番去領事館跟進案件,李律師不懈努力,案件終於有了跨越式進展,W先生豁免申請批准了。後領事館要求,補一些文件後,W先生收到了簽證包裹。
W先生感激地説,“感謝李律師幫忙,我於可以和我女兒和太太美國團聚了,感謝李律師大力幫忙!”
延伸閱讀…
第一段婚姻懷疑是婚姻,李律師助L先生申請豁免並取得簽證
2012年12月,L先生地來到李家祥律師事務,因為他父親他及女兒申請F1(公民申請超過21歲未婚子女)簽證領事212 (a) (6) (c) (i)拒籤了,而此時,L先生爸爸美國檢出闌尾癌腫瘤,所以L先生痛苦、無助,不知是因為什麼原因會領事認為自己有“欺詐”成份。談話過程中,李律師瞭解到L先生2001年一個美國公民結婚,開始感情,但後來因為相隔兩地,感情2005年離婚。後來L先生爸爸移民美國,並2005年11月L先生遞交了I-130移民申請,愛子團聚老L先生努力學習英文,2012年成為美國公民,L先生移民排期F2B(綠卡申請超過21歲未婚子女)轉為F1(公民申請超過21歲未婚子女)了。萬萬沒有想到,2012年9月,L先生廣州領事館面談後,領事讓他回去等候消息,後11月收到領事館要求第二次面談,結果收到一張212 (a) (6) (c) (i)豁免申請通知。
瞭解完事件來龍去脈,李律師告訴L先生,領事肯定是懷疑他第一段婚姻是,所以要求他申請豁免。L先生感到很冤枉,美國公民結婚後離婚是嗎?他説他是希望他前妻一起生活,但無奈兩人相隔,導致離婚。李律師體諒L先生心情,同情他爸爸美國病情,告訴L先生會儘幫他申請豁免,讓他們一家早日團聚。
李律師幫助下,L先生準備相關申請文件,李律師馬上整理後遞交到美國移民局,後李律師多次移民局聯繫進案件,半年後於迎來好消息,移民局批准了L先生豁免申請!不到一個月,L先生接到領事館通知,要求補新體檢和無犯罪公證,補齊證件後,L先生及女兒順利地取得了簽證,如願到美國親人團聚。
L先生非常感激李律師幫忙,不僅移民局解釋他第一段婚姻是,贏得了豁免申請,而且盡心盡力地他着想,讓他時間內可以去到美國照顧爸爸,實現一家團聚夢想。
L先生是一個商業人士, 但有一段失敗婚姻,那是2000年1月時,L先生和美國公民J小姐中國結婚,J小姐回美國後,L先生遞交了親屬團聚申請。開始兩人電話聯繫,但某天J小姐卻突然失蹤了,L先生怎麼找不到她。經歷了時間,L先生意識到J小姐感情作為幌子騙取了他錢財。後,L先生法院提出了離婚申請。
多年過去了,L先生終於找到他,並擁有了一個女兒。2004年後,L先生多次到美國考察,美國生活方式和生意運作有了理解,並公司產品銷售到美國市場。妻女提供一個生活環境,L先生2007年美國移民局遞交了投資移民(EB-5)申請。但萬萬想不到是,收到了移民局預定批准通知書,此時L先生知道他前妻J小姐2000年開始,前後5次人結婚併他們申請了移民申請,因此移民局認定L先生第一段婚姻是,L先生感到冤枉,自己對前妻投入了感情金錢,但是她欺騙了,後來美國律師他進行了答辯,但移民局還是212(a)(6)(C)欺騙移民局而拒絕了他EB-5投資移民申請,這L先生一家人無比打擊。後L先生申請商務簽證遭到拒籤,嚴重影響了L先生美國生意。
L先生多番尋求幫助,終於通過朋友介紹來到了李律師辦公室。李律師仔細聆聽L先生陳述後,認真審閲他資料。總結出L先生EB-5和B1申請通過,是因為移民局認定L先生與前妻J小姐婚姻是,這個“婚姻”記錄會留在L先生檔案裏,要想踏入美國,唯一途徑申請豁免了。
李律師幫助下,L先生香港領事館申請了B1簽證,領事説L先生犯了美國移民法了,是不能去美國了。L先生請求領事他豁免機會,但獲。後李律師多次領事館主管溝通,但獲知領事這次拒籤原因是因為214(b),即有移民傾向而已。後李律師領事館主管聯繫溝通L先生情況是犯了212(a)(6)( C),應該可以申請豁免,領事館主管李律師論據,於是L先生去領事館面談,面談後,領事L先生案子轉給移民局處理。5個月後,領事館通知L先生,他豁免申請獲移民局批准,所以他簽證可獲批准,他只需護照交回領事館可以了!
拿到簽證後,L先生這場簽證風雲無比感慨:“要不是有李律師專業幫忙和不懈努力,我是再也不能去到美國,我事業會受到打擊,感謝李律師幫忙!”
李律師幫助因CR1退檔沒有上訴,因此需要WAIVERT先生取得簽證
T先生美國公民O小姐後結束了先前一段婚姻,然後親人介紹而認識並於2006年12月高明登記結婚。婚後,O小姐馬上T先生及其女兒遞交了CR1和CR2親屬移民申請,期待早日美國開始幸福生活。
2008年3月,T先生及女兒第一次廣州領事館問話,但是領事相信T先生O小姐婚姻是,並檔案退回美國移民局重審。這於他們打擊是可想而知,但等候沒有其它辦法,幾年過去了,卻沒有收到移民局消息,所以 2011年6月,O小姐T先生及女兒遞交了申請。2012年7月,T先生和女兒第二次到廣州領事館面談,這次領事問了許多有關他們婚姻關係問題後,當場批准了他們簽證。這讓他們夫婦兩人開心,以為團聚日子馬上到了,但是過了一個多月,T先生收到不是簽證而是一張要求第二次面談通知,T先生回領館問話,可是卻只收到一張印有212(a)(6)(C)欺騙移民局拒籤及可申請豁免通知單。這讓T先生丈二和尚摸不着頭腦,明白自己什麼會領事認為有“欺詐成份”?知道接下來應該怎樣做。
接受了T先生委託後,李律師馬上美國國務院聯繫,希望可以移除T先生這個記錄,但是國務院經查核後告知李律師“欺騙”認定是移民局第一次退檔審查時決定,所以要移民局申請才可以,李律師馬上指導T先生和O小姐準備相關豁免申請材料,遞交了I-601豁免申請後,多次聯繫美國移民局,半年後,移民局終於批准了T先生豁免申請。兩週後,領事館通知T先生回去面談。豁免批准後是需要面談,所以T先生,擔心不知會會有其它狀況,李律師告訴T先生需要,只要地回答領事問題可以了。面談時領事問了T先生很多兩人關係問題,T先生能鬆作答,領事滿意,批准了T先生和女兒簽證。
一週後,T先生收到了簽證,他感謝李律師幫忙,如果不是李律師,他自己如何犯有“欺詐”而不知所措,會因為要求面談而,這些難題因為李律師專業知識而迎刃而解。
「容留賣淫」判罪S小姐豁免,重獲丈夫相聚時光
2010年4月,D先生中國S小姐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並度蜜月。回美國後,D先生S小姐辦理結婚移民CR1申請。S小姐懷着心情到廣州領事館面談。沒想到面談後S小姐接到一張勾了Section 212(a)(2)(A)(1) 和申請豁免程序説通知單,她心情及,如何繼續辦理簽證。
S小姐收到簽證後,心情歡快起來。她説,“感謝李律師,靠李律師多年辦理簽證經驗,她才可以那麼時間裏收到簽證,重獲丈夫相聚時光。”
李律師助隱瞞第一段結婚申請L先生,4個月裏獲得豁免申請並取得簽證
11年前,L先生父母移民到美國後,馬上L先生遞交了F2B申請(綠卡申請超過21歲未婚子女),後L先生父親入籍美國,L先生女朋友登記結婚,其移民申請F2B(綠卡申請超過21歲未婚子女)轉為F3(公民申請已婚子女)申請。
今年2月,L先生一家歡天喜地去領事館進行面談,他們一家想着可以團聚了,心情是。但是面談時,領事複問L先生結過幾次婚,有什麼人他申請過移民,L先生回答結過一次婚,只有父親他申請移民。結果領事告訴他,他要查一些情況,要求他們下午再回領事館問話。此時L先生知道事情了,忐忑不安地等到下午見時間,這次領事直接請L先生如實回答,結過幾次婚,這時L先生才全盤説出在10多年前,經人介紹認識一位美國公民,認識結婚,妻子回美國後失去了聯繫,後他單方申請離婚。隨後領事問了一些兩人婚姻情況,後認定他們婚姻是,了他一張申請豁免通知單。
接受了L先生委託後,李律師馬上指導L先生準備申請材料,材料齊備後遞交了豁免申請,目前移民局處理豁免程序,需要6個月左右時間審核,但是於李律師努力及陳述事實充實,3個月後我們收到了移民局好消息——批准L先生豁免!不到一個月,領事館寄出通知,要求L先生一家補交無犯罪公證及體檢報告,補交資料後,順利,L先生一家取得了移民簽證包裹。
收到簽證後,L先生懸着心終於放下了,他不敢相信這短短的4個月時間裏,他獲得了移民局豁免批准,還取得了簽證包裹。他感謝李律師幫助,地説:“如果不是李律師,自己擔心着豁免申請,即使豁免申請批下來了,還要擔心是否能順利取得簽證,這一刻,感謝,不知該如何表達自己感激情!”
21歲分岔點,記錄自己路程,不要忘記了現在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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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燧人居=永居3】拿到綠卡前,持I551章入境
一眨眼六個月過去了,因為疫情關係,原本打算8月要過去居住找工作,只能耽擱下來變成入境維持身分,避免境外超過6個月而移民官。
我弟弟開始了一趟閃行程美國行。
於沒有拿到正式綠卡,所以這次使用簽證是護照上面入境章+當時移民簽證=I551暫時綠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