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勞工移民是美國移民局(USCIS)轄下第三類優先業類移民簽證(Employment-based Third Preference Immigrant Visas),簡稱 “EB-3″。此項目市場上中文稱有很多,如僱主擔保移民、非技術移民、技術移民、職業移民和勞工移民。
美國勞工市場缺乏某些技術類(如醫護﹑護理)及非技術類(如﹑包裝﹑肉類加工)勞動人口。供求下,美國僱主他國輸入外勞以填補此類工作美國勞工市場長期。美國僱主擔保下,申請人透過EB-3途徑申請勞工證,到美國工作,俗稱「移民,後工作」,從而獲取居民簽證。申請人符合居住要求後,可申請成為美國公民,取得美國護照。EB3申請人要僱主工作滿一年,一年後申請人可自身情況,選擇繼續僱主服務或是另找工作。
非技術移民主申請人一人受僱,全家獲取綠卡(申請人及其配偶,以及21周歲子女)
獲批移民簽證前獲僱主聘用,登陸美國後可工作,有收入
申請後,子女享有免費教育(州份而定)
所謂“職業移民”(Employment Based Immigration,稱Employment-Based Immigrant Visa),美國政府,美國法律,允許任何美國勞工市場上合格人才,通過技術或人才條件,
申請美國合法居住權(Permanent Legal Resident,稱PLR),即綠卡(Green Card)。
美國移民法,職業移民劃分五類。第一優先類是具有才能人士,第二優先類是專業人才和具有特殊才能人士,第三優先類是專業人士、技術工人和非技術工人, 第四優先類是移民,第五優先類是創造就業機會投資移民。
美國移民法,每個財務年度(十月一日到下一年度九月30日),職業移民有140,000個名額。這140,000個名額分配五個職業移民優先類型申請人及其符合條件家屬。絕大多數職業移民申請要求申請人向移民局提交I-140移民申請表格,
部分職業移民申請人需向勞工部申請勞工證PERM,下面我們介紹職業移民五個優先類型。
職業移民第一類優先(Employment First Preference,簡稱EB-1),稱“人才”(Priority Workers)移民,是美國政府“招才納賢”,積極吸引招納世界各國人才這一精神移民政策中體現。
移民法規定,滿足“人才”標準外籍人士,需要申請勞工證,可以自行申請移民並獲得綠卡。而且,申請人無論身美國、中國或其它國家可申請。如果您希望瞭解關於第一類優先移民申請信息, 請點擊第一優先(EB-1)移民簽證。
第一優先類型佔用了每年職業移民名額總數28.6%, 40,000個,以及本年度EB4和EB5用完剩餘移民名額。所有第一優先申請需要申請勞工證,但移民局提交移民申請(I-140)。
EB-1綠卡申請流程為:1)I-140移民申請; 2) I-485調整身份申請(如果人美國)或者領事程序申請移民簽證(如果人美國)。於EB1目前沒有排期,情況,開始申請,到獲得正式綠卡,EB-1申請時間六個月到一年半時間。,綠卡申請時間排期變化跟着變化。排期請點擊移民名額排期。
EB-1(a)申請中職業人才應為其專業領域具有特殊才能和具有成就人才。這些專業領域包括藝術、科學、教育、商業、體育。要滿足EB-1(a)要求,
申請人提交足夠證明材料證明申請人其所在領域內獲得成就,希望未來繼續此專業貢獻於美國。申請人進行申請時並需要美國獲得工作職位,但申請獲得批准後申請人需要進入美國並申請相關領域內進行工作。
這一類申請需要申請勞工證, 需要僱主支持。
EB-1(b) 申請中職業人才是指國際上享有聲譽某科學或學術領域教授和研究人員。
EB-1(b)申請需要僱主支持,提供永久性工作承諾(Job offer)。,這個工作承諾是大學或者其他類學院或科學研究機構提供,可以私人僱主提供。
EB-1(b)申請需要勞工證,但是進行這項申請時,未來僱主(如大學或其它研究機構)提供工作職位,並I-140申請中作為申請人。
跨國公司經理/管理人員EB-1(c)類移民申請,主要適用跨國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移民到美國,成為居民。
EB-1(c) 申請需要勞工證,但是申請時,未來僱主提供工作職位,並I-140申請中作為申請人。
瞭解關於職業移民第一優先類別內容,請點擊E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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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移民第二類優先 (Employment Second Preference,簡稱EB-2), 稱“高級學位專業/技能人才” (Professionals Holding Advanced Degrees and Persons of Exceptional Ability)移民,主要是滿足美國某些勞工領域,招納合格專業/技術人才而制定移民政策。移民法規定,擁有碩士學位或學士學位兼有五年專業相關工作經驗外籍人士,美國勞工領域,美國僱主其提出移民申請,獲得綠卡。
這一優先類別申請人包括兩種情況: (1).申請人擁有碩士及以上學位,或者申請人擁有學士學位以及5年相關工作經驗; (2).申請人藝術、科學或商業領域擁有技能。技能是指領域內其他人相比,申請人擁有出色專長。
第二優先類EB-2名額每年40,000個名額(佔職業移民名額總數28.6%),以及本年度第一優先剩餘名額。 EB-2移民申請,需要有工作職位承諾(Job offer)並先向勞工部申請勞工證(PERM),證明勞工,但以下情況除外: (1)基於國家利益,申請人獲得了勞工證申請豁免(NIW,稱國家利益豁免);(2)申請人滿足Schedule A Designation規定;(3)申請人符合Labor Market Information Pilot Program申請。
EB-2綠卡申請流程為:1) PERM勞工申請; 2) I-140移民申請; 3) I-485調整身份申請(如果人美國)或者領事程序申請移民簽證(如果人美國)。EB2於中國出生人排期4年左右。情況,於中國出生人,EB2綠卡申請時間五到六年時間。 ,綠卡申請時間排期變化跟着變化。排期請點擊移民名額排期。
如果申請需要勞工證,則需要僱主批准的勞工證基礎上提交I-140申請。 關於勞工證申請內容,請點擊勞工證。
國家利益豁免(NIW)I-140申請可以申請人自己提交。目前,NIW是第二優先類別內使用一類申請。 瞭解關於NIW內容,,請點擊國家利益豁免(NI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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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移民第三類優先 (Employment Third Preference,簡稱EB-3), 稱“技術、專業/非技術工人” (Skilled Workers, Professionals, and Unskilled Workers (Other Workers))移民,主要是滿足美國某些勞工市場,招納合格技術工人而制定移民政策。第三優先類包括工人(Skilled Workers)、學士學位持有人(Professionals)、以及非技術類其它工人(Unskilled Workers (Other Workers))。
第三優先類別名額每年40,000名左右(佔職業移民名額總數28.6%),以及本年度第一和第二優先類用完剩餘名額。但是,非工人(Unskilled Workers)名額數不得超過5,000個。同EB-2移民申請類似,所有EB3移民申請,需要有僱主,需要有工作職位承諾(Job offer)並僱主先向勞工部申請勞工證(PERM),證明勞工,僱主申請人提交I-140移民申請。EB3需要申請勞工證,除非申請人是: (1)滿足Schedule A Designation申請條件;(2)符合Labor Market Information Pilot Program規定。
EB-3綠卡申請流程EB-2:1) PERM勞工申請; 2) I-140移民申請; 3) I-485調整身份申請(如果人美國)或者領事程序申請移民簽證(如果人美國)。目前EB3於中國出生人排期不到三年。情況,於中國出生人,EB3綠卡申請時間四到五年時間。 ,綠卡申請時間排期變化跟着變化。排期請點擊移民名額排期。
美國技術移民職業是怎樣,很多第一次準備申請美國技術移民人士關心這個問題,美國技術移民申請火熱,美國技術移民是移民美國途徑之一,申請美國技術移民要求嚴格,某種意義上説實力派。無論是文化程度、職業技能還是語言能力是有標準,美國技術移民算美國職業移民裏面,而那麼多職業,美國每個職業申請人職業有哪些要求呢,是不是職業需要達到標準才可以。
中餐廚師是美國勞工市場缺乏技術工種之一。不完全統計,全美共有39,000家華人開辦中餐館,有很多酒店裏開設中餐廳。中餐廚師需求量是。中餐廚師申請職業移民簽證優勢美國有大量職位外,廚師工種特殊性決定了申請人需要英語要求,需要懂得英語。這使得國內各地區專業廚師有了移民美國機會。只要是受過專業廚師技能培訓,或有兩年以上事專業廚師工作經驗,有廚師證,能滿足美國勞工部和移民局廚師移民申請者要求。申請者要求有廚師證,兩年以上廚師工作經驗或專業培訓,無語言要求。
護士是美國勞務市場職業之一,美國勞工部列入schedulea,即護士勞工證是預批。這樣大大節省了移民簽證辦理時間。申請者要求有學歷證明,包括畢業證書,護士證,工作證明,簡歷,並通過cgfns和tofel考試,tofel要求550分以上。
理療師是美國勞務市場職業之一,美國勞工部列列入schedulea,即勞工證是預批。申請者要求tofel成績,有兩年以上專業培訓經歷,通過bcpt考試或認證。
每年總共有十四萬張移民簽證發給這類申請人。這類移民分為五種:(括弧內每年限額比率列) 優先工作者:科學、文藝、教育、商業和體育各界卓越人材;傑出的教授和研究員,及某些跨國公司主管和經理(28.6%)。 專業人才:持有大學學位專業人士和科學、文藝和商業各界中有特殊才能人( 28.6%)。 專業僱員,技術和非技術性勞工:持大學學位專業僱員,有兩年工作經驗技術性勞工和美國現時缺乏其他勞工(28.6%)。(非工人限額 10,000)。 移民:某些宗教工作者、牧師、神父;某些國際性機構職員,和他們家人;符合資格及推薦美國政府現任或舊日僱員(7.1%)。 投資人士:申請人要美國開辦一間企業,投資金額要五十萬美元一百萬美元,視工作所在地失業率而定(7.1%),並創造十個工作職位沒有親屬關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