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是有錢,哪個國家發達養老機制新加坡。前提是有錢。因為新加坡養老提供基本福利,只有人有資格享受。但是什麼有那麼多有錢人來新加坡呢?因為新加坡税啊。低税和福利是負相關,魚熊掌不能兼得。享受着税,代價養老。
PS:你以為那些福利機構沒有政府撥款嗎??!!Too young too naive啊!!新加坡捐款到NGO是有扣税,而且福利機構每年會受到政府資助。政府只是這些應該自己提供服務’外包‘而已。
新加坡人多數沒有大局觀和國際視野,請問哪個國家大多數人有?50年前新加坡人有嗎?沒有,但是關係,李光耀和他內閣有。
,李光耀影響力是有退下來,李顯龍沒有他爸有威信是事實。但是沒到’威信‘!黨做原因不是因為反黨,是爛,只是PAP自己有很多誤判!2011年選確實歷史新低,原因很多!!一小部分是因為PAP移民政策受歡迎,有接地氣兒。另一部分是反黨,離開自己選區,WP有史以來推出來還可以看得過去團隊來競選GRC。check and balance,確保有反黨,讓PAP接地氣兒,所以投給反對黨。這是所有選舉國家要做事情-——討好選民。新加坡人利益和新加坡利益重疊率是噠。
你身外來者,喜歡新加坡政府收緊移民政策,但是對新加坡嘛??
,新加坡新移民和PR篩選標準高了,這代表現在新移民質量。但是這導致一大部分這麼人無法取得居留權而離開。這部分,但那麼人離開會降低整體新加坡競爭力,這點沒錯。但是,請瞭解。新加坡政府只是砍能力中上人,top還是張開雙手歡迎。
這個説Foriegn Quota了。這個政策導致很多外國人畢業後,本地找不到工作,離開。薪水成本增加,是技能員工,例如服務員,工人力工作。名額限制增加了本地員工薪水。但是政府有其他措施應。新加坡長期發展目標是轉型去產值產業。而廉價外勞和移民,然很多企業願意去花錢提高productivity,新加坡productivity很多年沒提高了。因為花錢提升productivity和多請一個人相比起來,多情一個人實惠(cost-efficient)。但是新加坡是個彈丸小國,可以引進人。投資capital裏面來增加產能才是發展最佳選擇。而foriegn quota一個逼迫企業去做這個轉型。短期肯定會有陣痛,但是長期,。
新加坡薪水和所有國家哦。新加坡沒有工會罷工求漲薪,薪水定製是NTUC,政府和企業協商完成。所有起薪,會有相應productivity increase哦。
後一句話,但是不同意競爭壓力。個人覺得新加坡競爭壓力。Global competitive report2014-2015 新加坡排世界第二。距離2011幾年了,沒見競爭力下降趨勢。。。。
新加坡政府高度重視改善民生問題,並以此著力點,構建了合本國國情社會保障制度體系,有力地促進了新加坡社會建設。與西方傳統福利保障制度相比,新加坡社會保障制度處。
追求和諧、社會,人本、促進人民福利,是新加坡人民行動黨堅持執政理念﹔讓人民享受到看得見利益和實惠,生活過得,是人民行動黨始終不渝奮鬥目標。1965年立國,人民行動黨和政府堅持地解決民生問題作為課題。人民行動黨宗旨中,既有“確保、維護及保衞新加坡獨立、主權及國土”、“通過民選代表和民主政治,保障及促進人民和福利”、“建設一個公正、公平、多元種族社會”長期目標,有諸如“功酬賞、敬老扶弱、體恤病殘”、“國民提供教育訓練機會,使他們發揮所長,各得其所”目標。新加坡政府確定自己使命:“建立一個、活力、安全、向榮卓越國家﹔為新加坡人達到生活水平創造條件﹔致力於造就一個人人相互尊重關懷、愛心凝聚力社會。”
建立中央公積金制度, 妥善解決國民保障問題
新加坡政府認為,這方面政府責無旁貸,但要充分調動個人通過努力工作為自己積累保障積極性。建立社會保障制度過程中,新加坡政府本國實際出發,發展和完善了合本國國情社會保障體系,社會保障設計總體上遵循“低供”原則,倡導人們自力更生去改善自己生活狀況。
新加坡社會保障體系社會保險和社會福利兩部分組成。其中社會保險是國家強制實施個人儲蓄中央公積金制度(Central Provident Fund)構成,是新加坡社會保障體系主體部分﹔社會福利是指政府無法維持生活水平成員給予救助,如低收入家庭發放住房補貼、生活救濟和救助金,它是社會保障制度輔助部分。
中央公積金制度實行會員制,屬於個人賬户儲存基金模式。即所有受僱新加坡公民和居民是公積金局會員,無論是僱主和僱員僱員月薪收入比例繳交制性公積金,公積金局每月收繳公積金款項計算記入每個會員個人賬户中。因此,會員公積金存款他本人工作收入,而所享受保障待遇其個人賬户上存款直接掛鈎。説,會員收入,其公積金存款,相應社會保障待遇,年老時保障。因此,會員獲得可靠社會保障,享受到社會保障待遇,隻有加倍努力工作,爭取工資收入。而且隨著公積金制度日趨完善,公積金可供使用款項增加,激發會員們積累多公積金儲蓄而發奮工作。這弱化了政府依賴意識,弘揚了自強自立、自力更生精神,有利於建立國民意識。
如上所述,新加坡完備社會保障制度體系,包括養老保障制度、醫療保障制度、低收入者住房保障制度、教育計劃以及投資計劃。這一集退休養老、醫療、住房、教育多功能綜合性社會保障體系,國民提供了多樣化社會保障:養老保障制度使國民退休時有一筆公積金存款,確保其退休後能有收入安享晚年﹔面向低收入者住房保障制度,使中低收入階層能擁有自己住房,人們安居樂業﹔醫療保障“3M”計劃會員及其家人提供了所需醫療費用,使國民享受到醫療保障。此外,中央公積金用途擴大到教育支出,有助於促進會員及家庭智力投資,提高國民整體文化素質。
有評論文章指出,但新加坡所取得,遠不止於經濟成就。它建立了於歐洲模式福利國家。想一想其他發達國家,人民政府求助原因——退休收入、住屋、教育和醫療。新加坡,人們這些自行儲蓄。這篇文章具有參考意義。
新加坡建國總理李光耀3月23日逝世,享年91歲。所有悼文凸顯了他領導下,新加坡所取得突破。比如,約翰•範德(john fund)《國民評論》(national review)寫道:“李光耀崇尚貿易、資本形成、英才教育、税務和一個可靠司法制度,新加坡人均收入500美元提高到今天5萬2000美元。這統治新加坡150年英國高50%。
新加坡人均收入增長部分原因是資本主義。加拿大費沙學會(fraser institute)報告,新加坡經濟上排名全球第二——於香港。而經濟增長和市場關係是密不可分。
但新加坡所取得,遠不止於經濟成就。它建立了於歐洲模式福利國家。想一想其他發達國家,人民政府求助原因——退休收入、住屋、教育和醫療。新加坡,人們這些自行儲蓄。
儲蓄率一度高達收入50%。今天,50歲僱員儲蓄工資是20%,僱主另外他們儲蓄16%。這些儲蓄進入户頭,到人們有需要時候可以動用,購買房子便是其中用途之一。90%新加坡人擁有自己住屋——世界擁屋率。
醫療方面,新加坡於1984年推行了全面保健儲蓄計劃——同年,我和經濟學家理查德•拉恩(richard rahn)《華爾街日報(博客,博)》建議美國實行“醫療儲蓄賬户”(medical iras)。目前,新加坡人36%總儲蓄中,7%是供醫療用途,並劃入員工保健儲蓄户頭。
多年來,西方世界對新加坡經驗有學者,只有華盛頓大學經濟學家邁克爾•史樂山(michael sherraden)和我。史樂山是中間偏左觀點來研究,我採取了完全相反角度。然而,我們結論是:新加坡是可以替代福利國家而運作模式。
最近,有多學者發現了新加坡一些寶貴經驗,是醫療方面——同樣,右派和左派學者覺得有很多可取地方。美國布魯金斯學會(brookings institution)將出版一本關於新加坡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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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史樂山概括了新加坡一些主要創新社會政策:“政府一步步地創造了一個社會政策系統,資產建設是其核心……社會政策角度,這個創新是。過去25年,新加坡政策終身資產建設採取了步驟,從新加坡人年時候開始。這些創新包括教育儲蓄、嬰兒花紅和兒童培育户頭。”
範德來説,新加坡成就是避免了其他國家錯誤:“我認為,李光耀人注意到政績,是確保這一代人會地揮霍,讓未來世代負債累累。這是一個運作福利國家。他表示,只要有勇氣告訴人民,政府派發紅包能力是,任何政治領導人可以做到這一點。”
簡要地説,我認為自力更生是新加坡哲學。每一代人、每一個家庭和每一個人應該靠自己。只有這一切,陷入困境時候,應該政府求助。
新加坡法定福利制度是全世界具有特殊性,20世紀50年代,作為獨立新加坡,面臨着社會問題:失業、住房、缺乏社會保障體系,絕大部分國民沒有養老保障。但當時國家處於經濟發展初期,沒有經濟實力提供高水平社會保障。同時新加坡政府認為,過分社會福利於競爭,會使人民產生政府依賴。因此新加坡政府體察國情基礎上,精神建立了獨具特色社會保障體系。
新加坡政府法定福利體系社會保險和社會救助兩部分組成。其中社會保險是國家強制實施個人儲蓄中央公積金制度構成,是新加坡社會保障體系主體部分;社會救助是指政府無法維持生活水平成員給予救助,如低收入家庭發放住房補貼、生活救濟和救助金,它是社會保障制度輔助部分。
本文新加坡養老金、醫療、住房保障和教育保障四個方面介紹新加坡法定福利。新加坡住房保障是世界上有特色,這一點於我國各個城市調控房價具有參考意義。
新加坡建立了獨具特色社會保障制度–公積金計劃。新加坡中央公積金(CentralProvidentFund,CPF)開始是英國殖民政府創立,雖然英國本身有一套社會保障體系,但是因為新加坡,所以殖民地採取了一種替代政策,即僱主和僱員需要交費。
保障功能擴展和工資水平提高,公積金繳費率提高。1955年,繳費率只有僱員工資10%,其中僱員和僱主各出5%;後來一度高達40%,僱員和僱主各出20%,現在繳費率降到了33%,僱主出13%,僱員出20%,每月繳費基數有封頂線。於這個制度是完全積累制,所以僱主和僱員繳費月上交。僱員繳費要僱主其每月工資當中預扣,而僱主如果沒有繳費話,中央公積金局提出理由。
雖然CPF最初只是一個養老計劃,後來它作用延伸到允許提取存款於其他目的。其中是主要是購買房子(擁有一個家)。後來,公積金存款允許於高等教育,醫療以及保險。現在能股票投資市場上進行投資。此外,購買房屋很多新加坡人看作是老年時期一種收入保護手段。因此,新加坡社會政策當中,住房和社會保障不可避免了一起。其他國家類積累基金只用於提供退休收入,新加坡CPF推動了一個住房計劃,從而推動了新加坡物質和社會上變革。
退休養老是中央公積金制度設立動因,是這一制度基本功能。早在1955年7月,中央公積金局推出了養儲蓄計劃。新加坡養老保險採取全部繳納制度,即僱主和僱員比例僱員存儲退休金。公積金會員年齡達到55歲並且退休賬户達到存款額這兩個要求後,可提取公積金。若存款達到規定數額,可選擇推遲退休繼續增加公積金賬户積累,或現金填補差額,或由其配偶、子女從各自公積金賬户中轉撥填補。政府鼓勵達退休年齡但身體會員繼續工作,以使他們積蓄多公積金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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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做目的是什麼?我們看到公積金賬户是一個綜合賬户,覆蓋居民很多方面,政府其幫助居民進行一種類似於金融理財工作。中央公積金使用範圍放寬,為避免公積金過多用於住房、醫療、教育其他項目支付而影響養老金積累,確保會員有足夠存款保障晚年生活,1987年中央公積金局推出”存款計劃”。規定公積金會員年55歲提取公積金存款時,其退休賬户中保留一筆存款作為存款。此外,新加坡政府還利用東方人孝文化傳統道德,養老保險上注重家庭養老保險。1987年中央公積金局同時推出了”存款填補計劃”,規定公積金會員可父母年齡超過55歲而公積金存款於存款額情況下填補父母退休户頭,填補金額是存款額和他父母年齡達55歲時退休賬户結存額差。1995年7月起,會員可以為配偶填補保障其晚年生活。
新加坡醫療保障制度是世界上有特色醫療保障制度之一。20世紀80年代以來,中央公積金局制定了多項醫療保健計劃,主要包括”保健儲蓄計劃”(Medisave)、”健保雙全計劃”(Medisheild)和”保健基金計劃”(Medifund),簡稱”3M”計劃。
(1)”保健儲蓄計劃”。1984年4月,公積金局推出”保健儲蓄計劃”。該計劃下,公積金會員每月部分公積金存進保健儲蓄賬户。繳費比例投保年齡而,年齡,相應繳費比例。公積金會員可以動用保健儲蓄賬户存款,為本人或是任何一個直系親屬如配偶、子女、父母和祖父母支付當地醫療費用,主要支付公立醫院和獲準私人醫院住院費和某些門診費。1992年7月,公積金局推出僱人士保健儲蓄計劃,保障僱人士急需時有能力支付其醫療費用。
(2)”健保雙全計劃”。”保健儲蓄計劃”發生醫療費用居民來説能保障,但因患重病和慢性病花費多國民來説,賬户資金可能不夠。此1990年7月開始,公積金局實施了”健保雙全計劃”。這是一項大病醫療保險計劃。它允許會員公積金保健儲蓄賬户存款投保,確保會員有能力支付重病治療和住院而保健儲蓄費用。自1990年開始,所有75歲以下保健儲蓄儲户除非選擇參加這項醫療保險,否則自動納入該保險計劃內。
1994年7月,公積金局推出了”增值健保雙全”計劃。與”健保雙全計劃”相比,”增值健保雙全計劃”繳付保費,相應支付待遇。
(3)”保健基金計劃”。儘管”保健儲蓄計劃”和”健保雙全計劃”覆蓋了絕大多數新加坡人口,但有少部分國民支付醫療費。此1991年新加坡提出了由政府撥款建立專項基金設想。1992年1月《醫療基金法案》獲議會批准。1993年4月醫療保健基金正式設立援助”保健儲蓄計劃”和”健保雙全計劃”外無法支付醫藥費用病者,實際上是他們實施醫療救濟。
新加坡是一個城市國家,國土面積而人口密度。1959年自治時面臨着”屋荒”,當時200萬人口中有40%人居住貧民窟和窩棚內,住房條件導致公共衞生狀況化和一系列社會問題,成為社會因素。解決居住及其引發社會問題,1960年新加坡政府宣佈成立建屋發展局。1964年推出”居者有其屋”政府組屋計劃。
,新加坡政府主導組屋開發建設,提供強有力土地和資金保障。新加坡是市場經濟國家,但住房建設分配並完全通過市場來實現,而是政府主導。新加坡政府十分明確自身解決住房問題上責任,制定了符合其國情特點住房政策和分階段建房計劃,採取了一系列行政、法律、金融和財政手段,大規模興建公共住房。
土地是國家財富源,是組屋建設基礎和命脈所在。1966年新加坡政府頒佈了《土地徵法令》,規定政府有權徵私人土地於國家建設,可任何地方徵土地建造公共組屋;政府有權調整徵土地價格。該項法令,新加坡政府協助建屋發展局以於市場價格獲得土地開發權。
資金方面,新加坡政府提供低息貸款形式給予建屋發展局資金支持,支付大筆財政預算維持組屋運作。此外,為保障普通老百姓能夠買得起組屋,其售價是政府中低收入階層承受能力來確定,而不是靠成本來定價,因此於市場價格,並造成建屋發展局收支虧損。這部分損失政府核准後每年財政預算中給予補貼。統計政府開始撥款計算,累積政府補助金總額達159億新元。政府財政支撐是新加坡組屋政策得以順利實施保障。
(2)實行”公共住屋計劃”。解決低收入者購房難題,1968年9月中央公積金局推出了”公共住屋計劃”。這一計劃下低收入會員可以動用其公積金普通賬户存款作為首期付款之用,數由每月交納公積金分期支付。如果普通賬户存款支付,可向建屋發展局貸款,將來公積金來償。
(3)家庭收入水平,實行公有住宅合理配售政策。自1968年新加坡大力推行政府組屋出售政策以來,購房者日益增多,如何搞好公房合理配售,保障低收入家庭合法權益,此,新加坡政府制定了而嚴格法律法規,對購房人條件、購買程序、住宅補貼作出嚴格規定,公平原進行合理分配。政府制定了收入水平居民購屋准入政策,並生活水平提高調整收入上限。比如20世紀70年代,規定只有月收入1500新元以下者才可申請購買組屋;80年代提高到2500新元,隨後到3500新元,目前放寬8000新元,接納多人購買。這樣基本保證了80%以上中等收入家庭能夠購買到廉價組屋。
出台法律嚴格限制炒賣組屋,確保組屋政策順利實施政府採取了一系列措施嚴格限制炒賣組屋行為。建屋發展局政策定位是”自住主”,限制居民購買組屋次數。規定組屋購買五年之內不得轉售,不能於商業性經營。如果確實需要五年內出售,到政府機構登記,不得自行市場上出售。一個家庭同時只能擁有一套組屋,如果要購買組屋,組屋退出來,以防投機多佔,允許投資目的買房。於嚴格執行了上述一系列措施,新加坡政府地抑制了”炒房”行為,確保了組屋建設、有序地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