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1簽證是另外一種臨時工作簽證, 分為L-1A和L-1B。 兩種簽證適用於管理職位或具有專業知識人員,跨國企業美國公司和海外公司之間調動。
L-1A是跨國高管或者經理人設置工作簽證,需要滿足兩個關鍵詞“跨國”和“高管/經理人”。於這兩個關鍵詞,移民局有着嚴格定義。只有同時滿足這兩個關鍵詞,有把握獲批,今天這篇文章,我們講解一下L-1A簽證。
一份L-1A申請涉及到“兩司一人”,即海外公司,美國公司,L-1A受益人。L-1A申請遞交者是美國公司。其中,海外公司派美國公司L1僱員是L-1A申請受益人。
海外公司,美國公司,受益人之間關係是否滿足申請L-1A條件,要以下三個方面全面考量:
此外,經營時間一年美國新設公司而言,美國公司要有經營場地。這一點並因為疫情而改變。
一個L-1A申請,以上幾個條件缺一不可。看似要求,實則暗藏玄機。Meng Law Group來大家展開來分析一下。
雖然遞交L-1A是美國公司,但是申請中涉及一個海外公司,且該海外公司和美國公司之間要有合格關聯公司關係。
L-1A定義下“關聯”公司包括:母子公司關係以及姐妹公司關係。姐妹公司包括同一個母公司控股、同一個個人控股,或者由一羣個人相似比例控股公司。
“關聯”公司關係是否符合申請條件,需要專業律師幫您關。關聯公司並不僅限於母子公司關係,限於直屬公司關係。孟小潔律師建議情況諮詢有經驗移民律師。
L-1A於美國企業形式要求是鬆,允許包括INC形式公司、包括LLC形式企業,還包括合夥、信託、基金。
受益人不僅需要擔任海外公司高管或經理人,還需要入境美國後,美國公司擔任高管或經理人職位。移民局定義,L-1A僱員需要任期體現高管或經理能力能美國公司服務。
申請L-1A美國公司可以是投入運營公司,派遣管理人員赴美工作,適用於剛剛成立美國新公司,遞交申請時候,美國新公司需要提供證據證明租下或買下辦公場地。多具體要求,可以參考我另一篇文章 《L-1A申請“四要”“四不要”》。
如果以上四條要求您符合,那麼以下篇幅內容,會您L-1A申請有一個介紹和指導作用,
(2)Public Law 114-113,如果僱主美國僱傭了50位或50以上員工,且一半以上員工是H-1B或L-1身份,需要另外繳納$4,500
以上費用政府申請費,不含律師費用
如果想申請L-1A,有滿足上面申請L簽證四個條件材料可以着手準備了。這裏需要討論是,美國公司申請時運營情況,是一個運作超過一年公司,是成立公司,這直接影響L-1A受益人申請時長。
美國新設公司概念這裏既包括新近注資成立,運營一年美國公司,包括申請營業執照很久,但是並沒有投入運營滿一年公司。
美國新設公司需要移民局提供商業計劃書,展示接下來運營中,美國公司企業業務發展走向、企業構架、僱傭計劃、預計盈利規劃。
L-1A批准後,僱員進入美國新設公司合格員工允許停留一年。
這一年關,因為只有儘可能地落實商業計劃書上規劃,移民局證明新設美國公司未來一年中是有可能創造一個符合要求L1經理人崗位,才能接下來延期兩年申請中獲得批准。
如果是運營中美國公司,則需要遞交税務、工資、公司運營相關材料證明美國公司業務和運營狀況。合格員工L-1A申請第一次獲批時間可達三年。
於所有L-1A員工,L-1A延期申請兩年,直到該員工達到七年期限。
七年後,L-1A受益人需離開美國一年以上,才能申請L1簽證。
L1沒有申請遞交窗口限制,全年可以遞交。
受益人申請時如果入境美國,或者着手美國公司建立相關事務,要諮詢有經驗律師,注意合法工作許可問題。
美國公司法律制度下,沒有“法人代表”這個概念,會其標註營業執照上。如上説,L-1A受益人海外公司是管,美國公司擔任高管或經理人職務,那麼符合L-1A職位要求。
,L-1A關注是“高管”否,而非股東。L-1A受益人既需要是海外公司股東,需要是美國公司股東。符合L-1A要求受益人可以完全佔公司任何股份,只要符合高管或經理人要求。而擔任公司股東受益人,如果沒有證明自己同時是管,即擔任行政管理職務,是不符合L-1A要求。,如果L-1A受益人既是股東是管,這是可以。
L-1A收益人基本特點是具有管理職能。既然要顯示管理職能,那麼移民局考察一個方面,這個崗位管誰。請注意,我們這裏特地要強調是“管誰”,而不是地管了多少人。比如,管理4個客服接線員滿足L1要求,但是管理4個軟件工程師是有可能。所以,數量並起到完全決定作用,而是要進一步探究職位內容和性質是什麼。情況下,L1經理人不能管理一線員工。要管多少人,才能叫L1經理人?可以移步律所此篇文章《要管多少人,才能叫L1經理人》,文章中這個問題有詳細的説。
移民局會通過工作職責考量受益人海外職務管理屬性,經理人工作職責滿足定義四要素“管理能力”:
2) 監督和控制其他監督,專業或管理人員工作,或管理組織、部門或細分部門基本職能
3) 有權僱用和解僱或推薦這些人事行動和其他人,或者,如果他或她直接監督他人,有權組織層次結構中擔任高級職務或所管理職能有關
所有遞交移民局材料需要,,!
近年來,移民局L1類別申請,抽查審核嚴格,抽查比例攀升,是新成立L1公司抽查概率。如果自稱移民局工作人員突然來到你公司,不要,通讀這篇當《移民局來敲門:L1 申請人如何應檢查》提前準備。
L1實地抽查政策有。之前文中提到每個L1申請人要政府交500美金打假費用,資助政府組成相應打假小組,核實L1申請性。政府收取了500美金打假費用,是會消化這500美金,抽查時候,並不能抱僥倖心理。發現造假,批准的L-1身份綠卡可能會取消。如果你公司一切申請文件中提到文件,那麼抽查出問題風險減少了一半,另外一半風險如何規避?
通過我們客户抽查反饋經歷我們得知,移民局抽查方式和問題多種多樣,美國公司需瞭解並要準説受益人工作職務、工作職責、薪資、直系下屬多種問題, 説移民官會要求現場畫出公司組織結構圖,拿着表格核每位員工名字和職位,講解直系下屬工作職責細節問題考驗管理者。如果受益人公司,移民官會公司其他工作人員核實情況,很多員工情況胡亂應,惹出麻煩。 因此面可能出現臨時 “測試”,還是建議美國公司僱主和僱員自身瞭解L-1A申請內容,如果一問三不知,移民官會申請真實性打上問號。
僱主可以提前安排好合適人員接待來抽查移民局官員。如果公司有多個L1僱員,可以L1僱員以外, 安排一個專門負責管理相關事宜人員,陪同L1僱員迎接檢查。同時,如果遇到L1簽證實地考察建議僱主與自己移民律師取得聯繫。
L-1A是跨國高管或者經理人一種工作簽證。EB5投資移民審理時間延長,以及排期出現,多大陸投資人轉而考慮EB5以外方式入境美國工作,並且申請綠卡。L-1A是來陸申請人會考慮一種方式。申請人計劃L-1A方式入境美國工作,時機進一步通過EB-1C方式獲得綠卡,或者直接通過EB-1C申請綠卡。
L-1A和EB-1C區別於,EB-1C是移民申請,而L-1A是臨時非移民類工作簽證。
EB-1C是第一優先就業移民申請中一類,是有管理技能跨國經理和高管設計綠卡類別。優勢中國大陸申請人目前無排期。
美國L1簽證是一種非移民簽證,但是可以申請EB1-C移民簽證,適合商務人士。L1簽證美國和中國有分支機構跨國公司中國分公司派遣高級管理人員或擁有知識專業技術人員去美國分公司工作。如果中國公司美國沒有分支機構,設立一家美國公司。
L1簽證具有不用排期,申請速度快優點,但是有侷限性,很多中介往往片面誇大了L1簽證優勢,並不是簡單註冊一家美國公司行。
1、國內公司經營期限三年以上。2、國內公司要美國公司注入啓動資金,10萬美金,以供美國公司支付員工工資、房租費用。3、於成立美國公司,首次L-1簽證申請有效期是1年,後可以申請展期,展期每次2年,高級管理人員L1籤期限7年,專業技術人員L1簽證5年。4、L1簽證是否能夠實現移民取決於後續申請EB-1C簽證能否獲批。移民局審批EB-1C主要考慮美國子公司經營情況,僱員人數是關鍵,10人以上能夠滿足要求,10人以下,需要美國公司滿足一些條件。
受益人身份,美國移民局L-1簽證分為L-1A和L-1B兩類,但簽發簽證時是L1簽證。
L-1A簽證 – 跨國公司高級經理和行政主管L1A簽證是跨國公司將公司內部經理級高管或行政主管派遣到美國分公司,子公司,母公司或者附屬公司擔任高管設計。該調動高管人員公司其提交申請前三年內該跨國公司美國境外機構工作一年。同時,L-1A允許建立美國辦公室跨國公司管人員派到美國進行美國公司辦公室籌建,但這樣L簽證會批准一年有效期,後可以提出延期申請。
L-1B簽證 – 跨國公司專業技術人員L1B簽證是跨國公司將具有專業知識人員送到美國運用知識公司運營進行指導而設計。同時,L-1B允許建立美國辦公室跨國公司專家送來美國,傳授他專業知識,幫助美國公司辦公室籌建,但這樣L簽證會批准一年有效期,後可以提出延期申請。
L1簽證像工作簽證H1B那樣有年度名額限制,L-1簽證申請時間。如果申請人選擇加急處理服務,15天內可以獲得結果。L1簽證優點是,L1簽證雖然屬於非移民簽證,但是其允許L-1簽證持有者具有雙重意向。因此,L1持有人可以不破L-1身份情況下,通過其它移民途徑比如EB-5投資移民申請綠卡。另外,條件後,L-1持有者可通過EB-1C方式,美國移民局提出轉綠卡申請。如果希望詳細瞭解L1優勢,請閲讀L-1簽證優勢。
L1簽證另一個優點是,目前L1簽證轉綠卡受任何移民配額排期限制。每年L1簽證通過第一優先EB1申請綠卡移民配額40,000個以上,而EB5移民配額只有10,000個。目前中國大陸EB-5投資移民排期2年,説即使你現在開始申請,2年後你才能拿到臨時綠卡登陸美國,5年後才能拿到正式綠卡。
於大量中國公民申請EB-5移民, EB-5移民排期是 “不可避免”。而目前EB1移民配額沒有排期,申請人移民申請獲得批准後,申請人可以直接提出身份調整 獲得綠卡。而且L1簽證申請人配偶及21歲以下未婚子女,可以申請L2簽證入境美國,並可以一起申請美國綠卡。L1轉綠卡週期短無配額排期限 制,是企業家赴美發展和移民美國捷徑。
公司營業執照或其它營業許可證公司章程或登記註冊證文件過去三年公司報税證明,包括營業税、利澗税、工資税或其它税務證明。公司年度財務報表,包括:公司損益表資產負債表審計報告資產平衡表會計報表公司主要營業文件證明公司營業一年以上:最近12個月銀行賬單採購/銷貨發票,提貨單,運貨單據,,營業國税地税繳税單據公司結構圖表和員工人數,註申請人職位:部門經理以上人員姓名,職位及職責,標出申請人職位申請人屬部門內部員工姓名,職位,職責每個部門有幾個員工, 整個公司總員工數公司照片應反映裏外結構及公司標牌,包括:公司建築外觀(多幾個角度)公司大門和招牌公司內部(顯示公司規模), 如每個部門辦公室,辦公桌,設備,工廠,生產線,車間,產品,樣本,上下貨公司僱員表,包括全年所有員工姓名,職務和薪資列表(姓名,職位,月份,年份)公司宣傳介簡,業務宣傳冊,產品目錄,有關公司或產品報刊文章或照片關聯企業(控股關係)證明投資出資證明(證明海外公司和美國公司一方擁有另一方或雙方有第三方擁有),包括:海外公司銀行存款證明 (資金來源/實力)股票發行證, 顯示發行總股票數和海外公司擁有美國公司股票數。海外公司美國公司匯款單 (顯示匯款人remitter海外公司/美國公司股東,收款人recipient美國公司,匯款數目,匯款目的), 美國公司收款記錄如果有收購現有企業,請遞交收購協議或股份買賣協議
簡歷學歷證明在職證明,申請人任職母公司出具,證明申請人過去三年內,有一年母公司工作,其職務是經理、行政主營或專業人員(包括姓名,性別,職位,起止日期,職責,管理多少下屬部門或員工)調派證明,申請人任職母公司出具,闡明申請人國外調派美國(包括赴美後職位,職責,薪資,福利,任職期限,任職期限超過三年)護照複印件(照片頁和來美簽證)過去三年申請人美國簽證經歷任何證明卓越管理經驗和背景文件(推薦信,獎章和報章雜誌介紹)如果是L1延期,須提供L-1受益人美身份 I-94 移民局批准書,W-2 和最近兩個月工資單;若受益人美國境內,亦須説所有中文文件伴有英文翻譯文本。
延伸閱讀…
L1簽證是非移民簽證,如果要取得美國綠卡轉換身份,是通過EB-1C。
職業移民第一類優先(First Preference Employment Based Immigration,簡稱EB-1)稱“人才”移民。其中受益人跨國公司主管或經理(Managers and Executive Transferees,簡稱EB-1C。受益人是跨國公司調任到美國高級行政人員或高級經理。該外國獲得美國公司聘任,而在此之前三年期間內,該美國公司海外相關企業(母公司,子公司或關聯公司)工作一年以上。,EB-1C不需要申請勞工證,但是需要有永久性工作承諾,並需美國僱主出面申請人提出申請。
通過L1簽證進入美國是移民第一步,順利取得EB-1C綠卡才能實現移民。EB-1C能否移民局批准主要取決於受益人就職美國公司規模,以及受益人該公司中職務。
“高級行政人員或高級經理”,該要求不僅是職位名稱,還包含實質性要求。如果美國公司只有2個人,即使受益人是該公司董事長或者總經理是符合要求。公司有職級,説該行政人員或高級經理有足夠下屬。公司總人數10人以上才能夠符合要求。
我和丈夫基於他L1簽證正在申請EB1C綠卡,我們I-140正在處理中(優先日2015年11月,最近收到了補件通知),我們收到了工卡以及回美證(advance parole)。我打算帶着我出生孩子(美國籍)回國呆幾個月,我能順利返回美國嗎?我L2簽證2018年初,我該什麼身份?
我一家跨國公司工作,不幸的是這家公司經營不善,倒閉了,是我工卡EAD基於L1A簽證獲批。三個問題:
2、我獲得綠卡前,如果公司破產,我是否會失去工卡或者影響我綠卡?
答:因為移民局通知是通過平信寄出,丟件率,吐槽一下,9102年了,移民局通過郵寄方式發送通知,而提供郵箱只是一個擺設,如果需要補件,你郵箱會受到郵件通知,但是郵件裏並有補件內容,補件內容是要看郵寄通知。收到通知信有兩種情況,一種是知道自己申請號Receipt Number,另一種知道Receipt Number。
第一種情況麻煩,你只能通過致電USCIS查詢申請號。電話:1-800-375-5283 or 1-800-767-1833 (TTY)
移民材料寄出後如果超過一個月沒有收到通知信應該打電話查詢了。注意這個電話打,不是沒人接聽,佔線,充分展現了移民局形象,撥打電話前調心理狀態。需要幾天時間才能打通,需要回答申請提交時間、申請人生日問題查詢到Receipt Number。
第二種情況,https://egov.uscis.gov/e-request/displayNDNForm.do?entryPoint=init&sroPageType=ndn
我一家跨國公司工作,現在有意調到美國發展,我如果要申請EB1C簽證是否應該申請L1A簽證?
答?如果美國公司運營超過一年,可以直接你申請EB1,EB2,EB3移民簽證,不用L1A簽證,美國公司需要符合條件。
我L1A簽證延期獲批,我孩子能否持有L2簽證來美國?因為我有可能國外。或者L1A和L2簽證持有人第一次來美國要一起?
答:L2簽證持有人可以去美國,一起。
L1A簽證申請獲批,不過現有簽證。我是否需要去美國領事館申請一個簽證?或者拿着移民局延期批准函可以了?
我持有L1A簽證。兩個月前簽證我提交了延期申請並且離開美國。現在延期申請拒了,我能否申請B1/B2簽證來美國面試並僱傭一位管理人員管理美國子公司?現在雖然有一位員工,但是工作效果並,需要一位管理人員。
L-1簽證是短期非移民工作簽證,它適用於跨國公司將合乎條件外籍員工派遣美國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或關聯公司進行短期工作。
L-1簽證有兩種類型:L-1A簽證和L-1B簽證。
L-1A簽證是於派遣跨國公司高級經理和高管人員工作簽證;L-1B簽證是於派遣跨國公司具有專業知識(specialized knowledge)技術人員工作簽證。類型申請時有申請要求。
在下面, 我們闡述L-1簽證申請人跨國公司要求,以及L-1A,L-1B簽證外派僱員要求。
L-1簽證申請過程中,申請人是跨國公司,它移民局提出L-1申請,為外派僱員申請L-1簽證,因此外派僱員是L-1申請受益人。無論是申請L-1A還是L-1B,作為L-1簽證申請人跨國公司滿足如下條件:
延伸閱讀…
-“合格公司關係”是指,L-1申請中,作為申請人跨國公司,擁有兩個機構(或公司),一個是美國境內機構(或公司),一個是美國境外機構(或公司)。這兩個境內外機構(或公司)之間存在符合移民法規定合乎條件公司關係,這樣關係包括:母子公司關係、總分公司關係、關聯公司關係。如果滿足上述關係,那麼這樣公司可以稱作“合格商業實體(qualifying entities)”或“合格公司(qualifying organizations)”。
-請注意,L-1簽證並限制商業實體組織形式,它可以是企業、非盈利組織、宗教或慈善機構。
– “運營”是指,作為L-1申請人跨國公司,L-1受益人簽證有效期內,直接地或通過其擁有合格關係公司(qualifying organization),美國境內外開展業務或即開展業務。
– 上述業務只需切實可行(must be viable),要求涉及國際貿易。
– 這裏“運營”是指、有系統、持續提供商品和/或服務。美國境內或境外設有辦公室或聘請代理人並不能滿足申請要求。
有些跨國公司很滿足上述L-1申請要求,需要提供大量證明材料,是那些眾所周知大型公司。但是於規模或是初創公司,提交申請前需準備大量證明材料證明其申請資格。這種情況下,我們建議這種類型公司經驗移民律師尋求幫助。
提交L-1A申請前3年內,受益人美國公司擁有“合格關係”境外公司工作一年。美國境內該境外公司工作時間計算境外工作一年時間之內;
該受益人美國境外公司擔任高級經理或高級管理職位,説“合格職位(qualifying position)”。
-聯邦法,“高級管理決策性職責(executive capacity)”是指某員工擁有參與決策能力,並無需過多監督。
-“高級經理管理性職責(managerial capability)”是指某員工專業人員擁有監督和控制能力,可以對公司內部機構、部門、分支機構、公司職能或公司組成部分進行管理。該員工可公司內部高層一項職能進行管理,但其他人沒有直接監督權。
簽證之前,該受益人如期離開美國。
於L-1A受益人,L-1B簽證並要求受益人高級經理或高級管理人員身份為公司工作。然而申請時,L-1B要求受益人擁有“專業知識”。
2015年,美國移民局外發佈了一份政策備忘錄,並替換了先前已有L-1B申請審批指導。需要注意是,移民局指出,L-1B受益人滿足或優於簽證申請要求“專業知識”條件。於移民法[section 214(c)(2)(b)]此前對“專業知識”沒有定義,所以政策備忘錄此作了規定。
備忘錄,L-1B受益人如果擁有“知識(special knowledge)”或“高級知識(advanced knowledge)”,或兩者兼備,那麼可以視為擁有“專業知識(specialized knowledge)”。移民局關於上述兩類“知識”定義如下:
知識(special knowledge):是指個人提交簽證申請跨國公司產品、服務、研究、設備、技術、管理或其他利益所需技能,以及國際市場運作方式認知,並且這種認知完全異於領域內普遍認知;
高級知識(advanced knowledge):是指個人提交簽證申請跨國公司程序及流程擁有高度瞭解或專長。這種瞭解或專長相關領域並見,並且進程度公司發展性、複雜性和理解上遠超公司內部員工。
提交申請美國公司應參考以下問題,確認即境外公司外派美國專業知識技術人員是否擁有上述“專業知識”:
該外派員工是否瞭解掌握境外運營情況,並且這種瞭解能夠提交申請跨國公司美運營帶來價值?
是否該外派員工於產品或流程所掌握知識於不便,或沒有經濟投入而無法傳授另外一個人?
該外派員工是否產品或流程知識,複雜,或具有高技術性?
關於上述任意一個問題或多個問題,僱主公司如果有肯定答案,那表明該外派員工擁有了L-1B申請要求“專業知識”。移民局完全列表,證明外派員工具有“專業知識”,僱主公司需提交以下文件材料:
外派員工教育、培訓或工作經歷文件證明,用以確認此教育、培訓或工作期間其使用或發展了“專業知識”;
相關信函或報告,用以證明該外派員工境外公司工作很地提高了境外公司生產力、競爭力、公司形象以及財務地位;
人事或內部培訓記錄,用以證明該外派員工掌握專業知識只能通過該跨國僱主公司工作或培訓才能夠獲得;
內部培訓課程手冊或培訓手冊、財務文件或其他材料,用以證明如果沒有顯著經濟投入,該外派員工於產品或流程所掌握知識傳授另外一個人;
相關材料證明該外派員工產品或流程掌握知識,複雜,或具有高度技術性(要求該外派員工是該公司內唯一掌握該知識人);
薪資文件、聯邦或州工資報告,各種補貼證明材料、簡歷、公司組織結構圖或其他類似文件,表明該外派員工申請公司職位和薪資水平;
相關數據理解到,中國內地居民移民美國主要方法有投資移民、親屬移民、L1簽證移民,但是美國移民局投資移民、親屬移民配額限制,導致排期,申請美國l1簽證人數多,因此人質疑美國l1簽證通過率,可以迅速獲得美國綠卡嗎?
l1簽證是美國移民局頒發對來美工作外國商人和外國專家工作提供一種非移民工作簽證,雖説是非移民簽證,但是它具備雙重偏向,滿足條件後,可以移民局提交轉綠卡申請,其他移民方法來説,無排期,申請速度快,並且無需美國投入過多資金。因此,深受中國投資者歡迎。
恆通國際以往經驗,l1簽證申請並不是困難,美國 l1簽證審核對比嚴厲是申請人所在公司,需要中美兩國公司具有相關聯性或者屬於子母關係,無論是美國公司控股中國公司還是中國公司控股美國公司可,中國公司成立時間有三年以上,有足夠運作資金來支撐美國分公司運營。因此,只要申請人公司滿足所有條件,基本上可以通過。
l1簽證申請者必需申請l1簽證之前三年中,中國公司擔負一年以上部門經理以上職位,並且美國監視各階級員工,並執行管理及行政職權,需要奇特特長及技巧,美國分公司來造就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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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了一家海外bvi公司不僅價格合理,全程有不懂地方幫我解決,後續代辦理海外公司户口,恆通商務一家註冊公司機構。
它們這裏註冊香港一家香港公司,註冊香港公司後續業務服務有,。
選擇恆通商沒有錯,註冊香港公司前諮詢了很多家公司,下來是恆通商專業,業務經理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