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簽證政策是香港政府決定並擁有香港居留權或香港入境權人士能否進入香港政策。任何擁有居留權和入境權人士,尋求香港工作、學習或居住,或以訪客身份旅行但不符合豁免條件,申請香港簽證/進入許可(英語:Hong Kong Visas/ Entry Permits)。
《香港基本法》規定,香港政府對香港入境事務享有獨立管轄權,特區政府可以對世界各國或各地區人入境、逗留和離境實行出入境管制,可以與其他國家和地區獨立簽訂入境協議。
自2021年12月28日起香港入境事務處實施「電子簽證(e-Visa)」安排,透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國使領館處和香港駐北京辦事處或香港駐上海經貿辦入境事務組簽發簽證/進入許可外,需要簽證進入香港人士申請獲批後取得帶有二維碼可攜式文件格式電子簽證。[1]
擁有香港居留權或香港入境權人士藉下列任何一種證件,不論來港目的為何,可申請簽證或進入許可赴港逗留:
任何人士香港居留七年後,可申請「無條件限制逗留」[3]。但該項政策目前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投資者提供申請表格[4]。作為一項行政措施,獲給予無條件限制逗留身分人士,每次離港超過12個月情況下,可以入境香港且香港無條件限制逗留。有關人士可以藉下列任何一種證件進入香港:
部分國家或地區人士持護照赴港短期逗留,可免予申請簽證。
部分普通護照不免籤國家或地區人士持外交或公務護照赴港短期逗留,可免予申請簽證,停留期限14天:
下列國家國民持卡片背面欄位標有「HKG」字樣亞太經合組織商務旅遊證及護照,可以商務旅遊名義入境或過境香港,期60天[8]:
持有該卡人士可使用“APEC商務旅行卡特別通道”通關,目前提供該服務包括香港國際機場和所有陸路、鐵路或水路管制站。
儘管有以上免簽證安排,以下旅行證件持有人如需來港逗留,需要提前申請簽證(過境及逗留機場禁區可免簽)[6]:
以下國家或地區人士如需來港短期逗留,需要提前申請簽證(過境及逗留機場禁區可免籤)[6]:
香港簽證政策是香港政府決定並擁有香港居留權或香港入境權人士能否進入香港政策。任何擁有居留權和入境權人士,尋求香港工作、學習或居住,或以訪客身份旅行但不符合豁免條件,申請香港簽證/進入許可(英語:Hong Kong Visas/ Entry Permits)。
延伸閱讀…
《香港基本法》規定,香港政府對香港入境事務享有獨立管轄權,特區政府可以對世界各國或各地區人入境、逗留和離境實行出入境管制,可以與其他國家和地區獨立簽訂入境協議。
自2021年12月28日起香港入境事務處實施「電子簽證(e-Visa)」安排,透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國使領館處和香港駐北京辦事處或香港駐上海經貿辦入境事務組簽發簽證/進入許可外,需要簽證進入香港人士申請獲批後取得帶有二維碼可攜式文件格式電子簽證。[1]
擁有香港居留權或香港入境權人士藉下列任何一種證件,不論來港目的為何,可申請簽證或進入許可赴港逗留:
任何人士香港居留七年後,可申請「無條件限制逗留」[3]。但該項政策目前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投資者提供申請表格[4]。作為一項行政措施,獲給予無條件限制逗留身分人士,每次離港超過12個月情況下,可以入境香港且香港無條件限制逗留。有關人士可以藉下列任何一種證件進入香港:
延伸閱讀…
部分國家或地區人士持護照赴港短期逗留,可免予申請簽證。
部分普通護照不免簽國家或地區人士持外交或公務護照赴港短期逗留,可免予申請簽證,停留期限14天:
下列國家國民持卡片背面欄位標有「HKG」字樣亞太經合組織商務旅遊證及護照,可以商務旅遊名義入境或過境香港,期60天[8]:
持有該卡人士可使用「APEC商務旅行卡特別通道」通關,目前提供該服務包括香港國際機場和所有陸路、鐵路或水路管制站。
儘管有以上免簽證安排,以下旅行證件持有人如需來港逗留,需要提前申請簽證(過境及逗留機場禁區可免簽)[6]:
以下國家或地區人士如需來港短期逗留,需要提前申請簽證(過境及逗留機場禁區可免簽)[6]: